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爾濱合法大排檔審批過程被爆收費 城管執法均否定
2013-08-05 08:45:04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董新英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黑龍江日報8月5日訊 隨著哈爾濱市大排檔整頓行動不斷深入,一些大排檔通過了審批,獲得了合法經營的授牌,即審批公示板。在這個過程中,到底收沒收費?城管局工作人員異口同聲:沒有收費。執法局也是言之鑿鑿:沒有收費。而許多業戶則是斬釘截鐵:交了錢,還有票據。

  城管局執法局都說沒收費

  據哈爾濱市城管局一位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介紹,對於595家審批合格的大排檔,哈爾濱市城管局在審批過程中沒有收費。城管局公共設施處一位處長也向記者解釋說,這595家審批的大排檔城管局沒有收費。後來他卻又告訴記者,對於大排檔的整治行動是有收費標准的,是按照《哈爾濱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進行收費的,他還大致解釋佔道費是按照經營佔道標准進行收費,因街道類別和面積的不同而進行不同價格的收費。而且稱佔道押金和佔道費的收取用途是修復因佔道經營而造成的公共設施破損或損壞。

  但是為什麼兩位工作人員卻都說審批過程沒有收費呢?他們給出了這樣的說法。即考慮到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前期對於大排檔的整治過程中,業戶已經有了棚傘、圍擋等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所以業戶只要拿著行政執法局開具的證明材料到城管局進行審批,就不需要繳費。而且這595家審批合格的大排檔都出示了相關證明,所以城管局沒有收費。

  對於哈市城管局的說法,記者在7月30日采訪了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進行求證。接電話的是一位方姓工作人員,她告訴記者,他們局長特別給各區局長開了碰頭會,要求各區行政執法局不許收取大排檔經營業戶押金及佔道費等費用,一句話,不允許有收費行為,如果有,要求馬上退回,並告知業戶重新到城管部門進行審批。方女士還說,她和主管處室工作人員進行了確認,主管處室工作人員說,在這次大排檔整治過程中他們沒有給業戶開過什麼可以出示給城管局的整治證明或材料,哈市城管局說的他們開具的證明他們並不知道。

  也就是說,負責大排檔整治行動的兩個主管部門,均給出未收費的解釋和說法。

  經營業戶說交了押金佔道費

  記者從哈市城管局提供的595家審核通過名單中的468家中選取了一些業戶。業戶的答復非常肯定,那就是他們交費了。有的業戶交了押金和佔道費,有的業戶只交了佔道費。

  哈市道外區草市街一家大排檔經營業戶告訴記者,他們家今年夏天交了數千元費用,一句話,給你家授牌發審批公示板不是白掛的。費用包括押金和佔道費等。該業戶告訴記者,來收錢的人告訴他押金可以退,但是佔道費不能退。他說來收費的人是城管局的。他還告訴記者,後來纔知道其實押金是可以商量的,因為有的業戶說,押金交了很被動,萬一說你哪裡不合格,很可能不退也就要不回來了,還是商量商量不交押金更保險。

  道外區錢塘街一家業戶告訴記者,他們一個多月前就出兌了店面,但是出兌之前是向城管部門交了費用的,當時交了押金,也交了兩個棚傘地方大小的佔道費,但是出兌後去城管部門要錢,城管部門給退了押金,雖然他們家不再經營了,佔道費還是沒有給退。還有道外區一家大排檔店主告訴記者,他們家交了萬餘元,但其中不包括押金,只是佔道費,但是他不知道是基於什麼樣的收費標准定的收費金額,當時城管人員也沒有具體給他講按照什麼標准收費,而且只給開了收據,但不是行政事業單位開具的正規發票。

  南崗區一家燒烤店的老板告訴記者,他們家交了8000餘元,這還是找關系通融的結果,其中有1000多元的押金,他手中有票據,電話裡對記者說收據上蓋的章是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南崗管理所。而南崗區一家不在城管部門審核的名單之內的一家燒烤涮品店老板告訴記者,他們家接到了城管人員的“通牒”,要求繳費審批,否則不讓開,一共收費4600元,其中押金3000元。老板表示這費用交的太不值當了,不明不白,馬上天氣轉涼,大排檔就擺不了了,啥時候能掙回這些錢都是個事兒,所以拒絕繳費。

  記者手記

  針對主管部門和業戶對於是否收費了的不同回答,記者很是困惑,因為兩個主管部門之間對於收費的莫衷一是很是讓人費解,明確向記者說了有收費標准,但又變相說自己沒收費。到底收沒收費,誰收的費?總是沒有統一的答復。但是業戶確實交了錢,那錢到底交給誰了?總不會是一筆糊涂賬吧。而且這樣的收費是不是應該有個明確的標准和規范,到底為什麼收費?收的是什麼費用?收費的標准是否統一?收費又是乾什麼用?是不是都應該讓業戶有個知情權,也應該讓百姓知道這項收費究竟為哪般?收費的最終去向應該讓公眾知曉。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