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哈爾濱8月4日電『麥凱樂國際公寓A、B、G棟的12部電梯將於2013年8月4日零時全部停止使用。』8月1日,哈爾濱新天地物業有限公司麥凱樂國際公寓管理處貼出的一則緊急通知讓凱樂國際公寓業主們著了急,12部電梯真的要停了?
8月2日,記者來到麥凱樂國際公寓,A棟大廳電梯入口處和B棟電梯內都貼有『(哈裡)質監特令[2013]第04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指令書明確寫道:哈爾濱新天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麥凱樂公寓12部電梯沒按時檢驗,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的規定。『責令你單位,1.從2013年8月1日到8月25日期間進行按時檢驗;2.同維保電梯公司簽訂維保合同;3.現責令停止使用,待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電梯年檢不合格,原因何在?目前代管麥凱樂公寓物業的新天地物業負責人李鑫介紹,哈爾濱新天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央大街社區委托,於5月1日進駐麥凱樂國際公寓進行物業管理服務。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於該小區未選舉出業委會,物業合同的續簽及交接事宜應由街道辦、社區履行職責,可該公司多次同這些部門溝通,始終沒有結果。 『中央大街社區始終不參與監督大連佳和物業公司與我公司進行財務、公共設施及圖紙等重要信息的交接事宜,也未與我們簽署物業服務合同,現在所有設施設備我公司屬於代管階段,無任何手續憑證。』談及提供不出電梯安全檢驗合同、電梯被叫停一事,新天地物業負責人李鑫也很無奈,說原物業沒有將相關手續交給業主委員會,拒絕直接提供給新天地物業。按照規定,8月1日就要停止使用電梯,可是考慮到業主們的出行,纔貼出『緊急通知』,將電梯停用時間推至8月4日零時。
麥凱樂國際公寓有1000多戶居民,電梯一旦停用將直接影響業主們的出行。中央大街社區相關負責人又是怎麼說的呢?
8月2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記者見到了中央大街社區主任李子江,李主任說按照規定,大連佳和物業應該將相關手續交接給業主委員會,他也承認麥凱樂國際公寓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麥凱樂公寓情況比較復雜』,可是復雜在哪裡,李主任不再做任何解答。
采訪過程中,李主任提供了麥凱樂國際公寓12部電梯的安全檢驗報告,稱新天地物業不與之前的物業公司大連佳和物業公司聯系。可是當記者問及在沒有業主委員會情況下是否應該由社區居委會代管、是否應該由央大街社區出面聯系大連佳和物業公司時,李主任拒絕回答,一會說安全檢驗報告通過大連佳和物業公司拿到,一會說『大連佳和物業公司』已經不在了。
按照《哈爾濱市既有物業項目企業再進入招投標管理暫行意見》第九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沒有業主委員會的由社區居委會代行職責』應當在評標結束之日內同中標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對於為何三個月還未與新天地物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李主任說合同簽訂不了有各種原因,可是具體原因並未提及。
采訪過程中,李主任一再提及『現在情緒很大』,拒絕接受采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