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6日訊 海倫的朱某在借朋友汽車外出辦事途中交通肇事,將路上行人高某當場撞倒,在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近日,海倫市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據警方介紹,2012年9月28日18時許,朱某駕駛朋友於某借來的黑色帕薩特轎車,拉載於某及女友高某從哈市辦事回海倫。當時,天下著小雨,加上視線不好,朱某駕車行駛過程中,由於車速比較快,當車行至海倫市世紀大道市政府西路段時,將行人高某撞倒受傷,高某受傷後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事故責任認定:朱某肇事後沒有保護好現場,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高某無責任。在訴訟過程中,朱某後悔不已,感到對不起朋友,並承擔了所有的賠償事宜,與被害人高某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免去了車主的全部責任,一次性賠償高某各項經濟損失29萬元,並取得了被害人高某家屬的諒解。法院根據朱某的犯罪事實、情節等,對其給予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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