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8日訊 鶴崗市興安法院為進一步推進司法能力建設,努力提高法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發揮自身的職責作用,維護好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確保憲法和各項法律的實施,年初以來,創新學習措施,確保司法能力建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司法能力建設作為加強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召開黨組會議、院務會和乾警大會,學習領會關於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有關文件精神,提高全體乾警對提高司法能力建設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並對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作了統一部署,制定了《學習規劃》,建立了學習制度及考核制度。成立了以“一把手”為首的加強司法能力建設領導小組,具體事項由政治處負責。
二是建立學習考勤制度。對乾警學習我們采取院裡集中組織與庭室分散組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院裡集中學習時間安排到每周五下午進行,要求五做到:做到學習有考勤、有切實的學習內容、院裡有記錄、個人有筆記、院領導有要求和講評。對無故不參加學習者,給予“亮黃牌”,對3次以上仍不改者,要在全院乾警大會上作檢討,並將考勤結果作為年終評優、晉級、提昇的考核依據之一。
三是建立檢查制度。每月由政治處進行一次學習檢查,重點做到三查,即查學習出勤次數,看每月學習是否出滿勤;查學習筆記,看是否按進度記筆記;查學習內容,看是否完成了計劃規定的學習量。院裡每季度組織一次考試。考試的方法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如:當場對以前所學的內容進行提問,或集中全體乾警同時記一個詢問筆錄、庭審筆錄,或進行案例分析或講解有關法律條款,並評出優秀人員,予以公布,以促進乾警司法能力的提高。年終評出業務骨乾,作為年終考核、評優的依據。四是實行輔導制度。每個月集中組織一次由主管副院長、業務骨乾作輔導講課,業務輔導內容選擇切實業務需要和審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難點、熱點問題,使乾警達到與時俱進的目的。五是建立月匯報講評制度。各庭月末將本月內庭裡的學習情況向院領導小組匯報,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對本月的情況進行講評,提出問題,推廣經驗,促進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