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2日訊 近日,記者曾就街頭流動小吃攤液化氣罐隱患情況進行調查報道,刊發了稿件《三百米街擺一百個液化氣罐》,引發較大社會反響。記者昨天從市安委會獲悉,哈市日前出臺了《全市食品攤位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由市建委燃氣辦、市城管局、市行政執法局等7部門聯合進行安全整治,小吃攤存放液化氣罐、一罐連多灶等都要被取締。
各司其職7部門拉網查隱患
哈市要求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對液化氣罐管理不留空白。
市建委:主要負責對供氣企業的生產、分銷兩個方面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提出市場攤區使用瓶裝燃氣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氣供應企業與市場攤區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對存在違法違規供氣行為的燃氣供應企業依法追究責任。
市城管局:主要負責對食品攤區內違法違規使用瓶裝燃氣的行為進行整治,並堅決取締違規使用瓶裝燃氣的攤位。
市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檢查取締流動佔道攤位違法違規使用瓶裝燃氣的行為,及時快速消除流動攤位違法違規使用瓶裝燃氣行為,預防燃氣事故發生。
市質監局:主要負責檢查整治氣瓶充裝單位違法充裝行為,對市場攤區等場所使用的判廢、超期未檢和標記不符合規定的鋼瓶出具查驗證明,將存在上述問題的鋼瓶移送專業檢驗機構依法處理,並依法追究充裝企業責任。
市安監局:主要負責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的指導、協調工作。
市工商局:主要負責對市場攤區內瓶裝燃氣使用安全的檢查和安全隱患的整治,組織落實瓶裝燃氣安全使用要求,對違法違規使用瓶裝燃氣的業戶依法關停,確保安全。
市公安消防部門:主要負責對攤區的消防安全實施監管,依法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發生事故從嚴處理
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區、縣(市)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抽查,對宣傳和整改不到位、安全隱患未消除的區、縣(市)和市直有關單位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或媒體曝光,並列入重點督辦事項限期整改。
另外,對領導不力,檢查不嚴格,未認真開展專項治理導致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發生事故的市場食品攤位責任人依法從嚴處理。
治理范圍
此次專項治理的范圍是使用瓶裝燃氣(包括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的市場攤區、佔道攤位。市場攤區和佔道經營攤位有以上情形的,一律依法停業或取締。
這8種做法不安全
1商業、服務等公共場所使用鋼瓶直接供氣。
2商業、服務等公共場所內存放已充裝燃氣或者含有殘液的鋼瓶。
3使用超期(超過鋼瓶打壓年限)、不合格(鋼瓶表面有凹陷破損等)、報廢鋼瓶(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螺絲瓶)。
4將鋼瓶倒置、加熱使用。
5使用未經法定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燃氣灶具,或使用嚴重超過使用年限的燃氣灶具(燃氣灶具的使用年限為8年)。
6鋼瓶與單臺燃氣灶具連接使用的軟管出現老化、腐蝕或連接處無卡箍緊固等。
7一個鋼瓶連接兩個以上灶具使用,或軟管連接使用“三通”,以及軟管安裝在有火焰和輻射過火地點位置。
8使用沒有合格證的鋼瓶角閥、減壓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