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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車救援路頻被堵 『生命通道』如何暢通
2013-08-12 13:51:15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李寶森 邢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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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120急救中心接警後准備出車。

  黑龍江日報8月12日訊 “時間就是生命”,急救車早到達救援現場1秒,患者就多一分生存機會。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路上車輛不避讓、小區不讓通行等諸多原因造成“生命通道”經常被堵。

  不暢的“生命通道”

  7月3日8時許,哈市香坊區四季·上東二期十三號樓的徐為民老人突發心髒病,家人忙打電話叫救護車。接報後,120急救人員迅速趕到該小區,不料卻遇到了麻煩。老人所居住的十三號樓由小區內的行車道和一條100餘米的景觀道相連,救護車進入小區後,試圖進入景觀道接患者,卻被小區內的保安攔住,理由竟然是“景觀道不允許車輛進入,容易把道路軋壞”。最後雙方爭執近10分鍾,救護車纔得以進入。跟車的急救護士事後對記者說:“為了爭奪黃金搶救時間,司機在接重患時,都會將急救車開到距離其最近的地方,耽擱一秒,都會使重患離死亡更進一步。”

  事實上,很多急救車都會遇到過受阻的情況。哈爾濱市120的市第一醫院分中心主任吳繼南告訴記者:“街路上車輛不避讓急救車時有發生。”

  急救車司機小王無奈地說:“一次,兩輛轎車發生嚴重追尾事故,司機被困車內。我們去救援的路上,由於當時正值高峰期,車流量較大,一些私家車擠佔應急車道,導致急救車無法通行,多虧在交警的指揮下纔得以順利通行,否則傷者後果不堪設想。”


 

  不避讓急救車可被拘

  據哈市120急救中心黨辦負責人曹陽介紹:“該中心下設14個急救分中心,日均出車次數在300次左右,接診後我們確保10分鍾就可以抵達現場。急救車在出行時是否順暢難以預料,平常時段路況還可以。但高峰時段,雖然會有交警及時疏導,但社會車輛搶行現象仍時有發生”。

  如何排除乾擾保持“生命通道”暢通?事實上,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賦予了急救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必須讓行的特權。哈市交警支隊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違反以上規定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對於像小區景觀道路不許通行的問題,記者也就此諮詢了哈市物業管理部門。據哈爾濱市物業辦負責人蘇貴峰介紹,《哈爾濱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公安、消防、搶險、救護和環衛等特種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在物管區域內臨時停放,小區保安無權阻擋。在四季·上東發生的這種問題肯定是不合理的。

  對於小區內的道路問題,黑龍江法重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效同告訴記者,居民小區道路首先要在保證特種車輛通行暢通的情況下,纔能用作其他用途。急救車因景觀道路受阻,未能及時搶救小區內重患,這樣的情況應杜絕,否則物業管理者要承擔導致的後果。

  需培養全民尊重生命觀念

  救護車鳴笛去搶救重患,人們理應紛紛讓出通道,但現在卻經常遇阻。“發生這樣的事是國人救險意識淡漠,對生命敬重信念缺失。今天我們不給120急救車讓出一條生命通道,那麼明天我們自己就有可能會遭遇同樣的尷尬。因此,必須建立尊重生命的觀念和意識。”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專家董鴻揚說。

  據了解,在部分發達國家,避讓急救搶險車都是從源頭抓起,而且規定比較細致。駕校老師王先生告訴記者,在歐美等國家的駕照考試題目中,對於“聽見救護車警報聲音,應該怎麼辦?”的正確答案是“將車開到路邊,直到確定救護車不在你的所行街道上為止。”而我國的同一考題的答案只有簡單一句“應當讓行”。

  也有專家指出,在對特種車輛讓行作了嚴厲的保障處罰規定立法時,應該更細致,並方便取證,要讓人們形成自覺意識,必須要有明晰的規定。不然,會讓司機感到混亂和茫然。同時,救護車輛自身也可以配備攝像裝置,以利取證。通過多管齊下,治理“中國式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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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