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13日訊 12日,《黑龍江省水上搜尋救助條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條例(草案)》規定,遇險人員有獲得無常救助的權利,縣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水上搜尋救助體系,鼓勵社會力量組織建立各種形式的水上搜尋救助志願者隊伍,鼓勵具備水上搜尋救助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參加水上搜尋救助。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後未履行報告義務或者不積極施救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可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證件三至六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的處罰。
責任編輯:楊禹
生活報8月13日訊 12日,《黑龍江省水上搜尋救助條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條例(草案)》規定,遇險人員有獲得無常救助的權利,縣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水上搜尋救助體系,鼓勵社會力量組織建立各種形式的水上搜尋救助志願者隊伍,鼓勵具備水上搜尋救助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參加水上搜尋救助。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後未履行報告義務或者不積極施救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可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證件三至六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