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16日訊 13日,記者從哈市人社局獲悉,哈市將於9月1日出臺《關於將新生兒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突破新生兒出生首月的醫保『真空』狀態。
據哈市人社局醫保處負責人介紹,目前,新生兒疾病的診治費用較高,實現新生兒醫保『落地簽』,對患病新生兒的及時有效救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政中,新生兒不再受出生28天後纔能參保的條件限制。具有哈市城鎮戶籍的居民,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兒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內,由新生兒父或母持本人戶口、身份證及相關的准生證明材料到所在社區以新生兒之父或母的名義為新生兒申請參保登記,並履行繳費手續。0-28天內履行參保登記手續並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啟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期,其發生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學生兒童醫療保險的支付標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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