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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嚴肅防汛紀律 嚴禁貪污挪用救災物資
2013-08-23 08:35:3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瑞
22日,哈爾濱市紀委和哈爾濱市監察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政機關、黨員乾部嚴肅防汛紀律,嚴禁貪污、挪用、截留、擠佔抗洪救災資金與物資,嚴禁分配救災款物優親厚友。
通知要求,哈市各級黨政機關、黨員乾部要高度負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的決策部署,服從和執行防汛工作的安排和調度,確保政令暢通,嚴禁拒不執行中央、省、市抗洪救災重大部署和決定,嚴禁擅離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貽誤戰機。要服從大局,嚴禁搞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嚴禁妨礙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搶險救災任務;要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當遇到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嚴禁臨危退縮、能救不救;要加強管理,嚴格抓好防汛抗災資金使用和物資儲備,對防汛資金、物資和設備等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合理使用,嚴禁貪污、挪用、截留、擠佔抗洪救災資金與物資,嚴禁在救災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要厲行勤儉節約,把防汛救災作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用在最需要的部位,嚴禁借機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大吃大喝等揮霍浪費國家和集體資產的行為。
哈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乾部要在帶頭落實中央、省、市有關防汛工作部署要求,積極投身當前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嚴肅查處上述違紀違規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理,並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確保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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