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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偷換門牌逼買方棄購 買房人因所簽合同無效敗訴
2013-09-04 09:15:45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耿新
東北網9月4日訊 日前,為省錢,市民陳亮(化名)從一家建築施工單位手中買了一套抵賬房,正准備入戶忽然發現,本來是臨街的房子變成臨近院內了。原來開發商已將房子轉賣他人,為逼迫陳亮放棄購房,偷換了門牌。律師提醒,抵賬房貓膩多,應謹慎購買。
大約一年前,一位朋友向陳亮推薦了一套價值80萬元的抵賬房,而在同樣地段購買類似房產要多花約8萬元。陳亮對此很滿意,與施工單位簽訂了購房合同。此後不久,陳亮再次看房時忽然發現,房子出了問題,本來是臨街的房子變成臨近院內了。諮詢後纔知道,是開發商故意調換了門牌號,目的就是想讓陳亮放棄購房。原來,開發商已將房子賣給別人。此後,陳亮數次找到房子的開發商與施工單位,但雙方互相推諉,事情毫無結果。
一怒之下,陳亮將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告上法庭。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陳亮與施工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建設單位返還陳亮80萬元購房款。雖然拿回了買房錢,但前後1年左右的時間全都浪費了,同時,因錯過時機,相同地段類似的房產也買不到了。
黑龍江龍房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川是陳亮的代理律師,他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產禁止交易,而在抵賬房交易過程中,通常都是由買房人直接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由於施工單位沒有房屋權屬證書,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會因違反法律規定而歸於無效。所以,在購買抵賬房時,要直接與開發企業簽訂合同,同時認真審查其售房手續是否完備。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