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爾濱大橋英語入職要簽『懷孕賠償協議』 欠工資沒給
2013-09-04 09:21:1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史東旭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哈藥路227號“大橋英語”  

  東北網9月4日訊 近日,哈市市民於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去年入職“大橋英語”時,對方要她簽一份,如果合同期內懷孕不能正常上班,就要賠償損失。

  入職需簽“懷孕賠償協議”

  於女士說,到“大橋英語”工作前,她接到學校面試電話,對方在電話中說如果要來學校工作,需要簽一份“懷孕賠償協議”。於女士不打算去面試。後來學校又打來電話稱,不簽協議也可以。面試合格後,學校還是讓她簽了協議。於女士簽了協議,還簽了一份《勞動合同變更書》。

  “懷孕賠償協議”上規定,於女士在合同期內如因懷孕造成不能工作到合同期滿,需要賠償學校損失,賠償金額為所帶班級學員流失的所有學費。

  2012年3月16日,於女士正式來到位於哈市道裡區哈藥路227號的“大橋英語”擔任英語老師。

  欠著倆月工資沒給

  今年4月末,她向學校遞交了離職報告。一個月後,學校負責人告訴她,等找到接替的英語老師後她就可以離職了,並和於女士商量讓她在學校兼職教英語。

  8月25日上午,該校負責人告訴於女士下午不用來上班了。兩天後,於女士的丈夫給該校負責人打電話問什麼時間能給妻子開工資,對方表示不會給開。

  於女士說,她已懷孕,不得不辭職。學校共欠了她5月份和8月份倆月7000多元工資。負責人答應只要她交接完,給每個班級開完家長會,5月份工資9月份開給她,8月份的工資會在10月份開給她。

  “協議是前任校長簽的”

  哈藥路227號的“大橋英語”負責人宣校長3日告訴記者,“懷孕賠償協議”是以前的一位校長簽的,現在的老師已經不簽這個協議了。宣校長還表示,不會要於女士違約金。學校也沒欠於女士的工資,只是還沒有到開工資的日子,兼職老師5月份的工資會在10月份開,8月份的工資會在9月份開。

  黑龍江擎雨律師事務所李萬春律師表示,法律規定不允許以婦女懷孕作為條件提出違約賠償損失,侵犯了人的生育權,是違法的。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