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10日訊 哈市16歲少年小丁家境一般,但自尊心極強。4月的一天,他與朋友打車回家時竟因1元車錢遭出租車司機辱罵。小丁憤懣異常,極端的他竟連砸7輛過往出租車,被人抓獲後送到派出所。5日,道外區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廳審理了此案,小丁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小丁家住哈市道外區,就讀於一所職業高中學習烹飪。4月的一天,他與同學一起打車回家,下車時計價器顯示比平時多了1塊錢。小丁邊下車邊隨口問司機,為啥多1元?司機沒好氣地說:“多一元、兩元都是正常范圍,這點錢還問來問去,沒錢就別打出租車!”這話讓小丁覺得十分尷尬,便拉住車門說:“不行,你得把錢找給我,我每周都打車,從來都是一個價。”司機不肯,兩人吵起來。被罵“窮鬼”的小丁憤怒地猛砸出租車的倒視鏡,司機忙甩了一句“窮鬼,我不和你一般見識”便揚長而去。
小丁憤懣異常,接連攔截過往出租車,並砸車窗、倒視鏡,一邊還憤怒地說:“讓你們瞧不起人,我要讓你們都付出代價!”並撿起一根木棍,對著停在路邊的出租車接連敲打。半分鍾後,發現車被損毀的司機們趕緊報案,並合力控制住了小丁。直到民警趕到,氣憤的小丁仍在咒罵不停。後查,小丁一共砸壞了7輛出租車,造成損失共價值7550元。
5日,道外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廳審理了此案,小丁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但其因一時衝動,且屬於未成年人,沒有其他不良記錄,認罪態度良好,積極賠償損失,從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據辦案法官稱,小丁在庭上認罪態度良好,但私下裡仍不服氣。法官認為,小丁是未成年人,做事衝動可以教育,但是出租車司機作為成年人,不應該出口辱罵並傷害他人自尊心。可以說,出租車司機的野蠻服務是誘發小丁極端表現的始因。據法官介紹,在審理的大批尋釁滋事案件中,有很多因與出租車司機發生口角,最終大打出手的案例。法官提醒,出租車司機作為服務行業人員,應以互相尊重、禮讓他人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