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1日訊 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哈市市區(不包括阿城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8元調整至4.3元。本規定自9月10日起執行。
物價部門近日下發《哈爾濱市物價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我市市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物價監督管理局審定,市政府同意,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8元調整至4.3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和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於《黑龍江省天然氣銷售價格制定和調整指導意見》要求,為逐步理順天然氣價格,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促進節能減排,提高資源利用率,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8元調整至4.3元。有關部門要求,各燃氣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保障市場供應,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穩定,確保安全供氣。要求各有關部門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及時妥善處理,確保天然氣市場安全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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