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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恆祥城小區公共停車場 『車籠子』霸車位
2013-09-11 10:09:5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白林鶴 於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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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1日訊 在哈市道裡區恆祥城二期小區公共停車場內,面臨停車難問題的車主為了讓愛車隨時都有位置停放,可謂絞盡腦汁各出奇招,不少車主竟在車位上私建『車籠子』,以此搶佔車位。

  

  

  

  執法局:沒管轄權物業:正在協調拆除

  在哈市道裡區恆祥城二期小區公共停車場內,面臨停車難問題的車主為了讓愛車隨時都有位置停放,可謂絞盡腦汁各出奇招,不少車主竟在車位上私建『車籠子』,以此搶佔車位。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楊建斌教授表示,居民私建車庫這一行為侵害了其他業主權益。執法局表示,建車庫屬違章搭建,應由物業協調拆除。

   安『車籠子』霸車位

  近日,記者來到哈市道裡區恆祥城二期,在小區內停車場上共有20個『車籠子』,這些『車籠子』分兩種,一種是有迷彩帳篷的車庫,車庫門兩邊還配有拉鏈可向上打開。另一種是用鐵架搭建的簡易車庫,車庫前後都用鐵鏈鎖住,只有打開鎖頭纔能停車。無論哪一種『車籠子』,車庫內都只能停放一輛機動車。由於車庫底部都是固定在地面上,所以車位只能搭建車庫的車主自己使用。

  住在恆祥城二期的居民王先生就有一個迷彩『車籠子』:『我們小區裡的車太多了,車位又有限,有時下了晚班回家,離家近的車位都被佔了。』王先生說:『建個這樣的車庫,既能遮風擋雨,又能保證我隨時回來都有車位,特別方便。』同住該小區的居民張先生認為,居民搭建『車籠子』可以理解,『停車場是小區居民共有的,誰都可以用。私家車越來越多,自建車庫是可以理解的。』李先生表示,以前車位隨便停,現在有一部分被這種『移動車庫』佔用了,那就再找別的位置停,『大家都在一個小區住著,因為一個車位鬧僵了不值得。』

  小區大部分居民都對『車籠子』持反對態度。『停車場是公共設施,怎麼能你建了個車庫車位就是你的了呢。這樣下去,如果車主都修上私人車庫,這停車場還怎麼用。』居民王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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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已通知業主拆除

  物業一工作人員說,這樣的情況出現一年多了,因停車場不收費,這幾年車輛不斷增多,回來晚有車的業主經常找不到車位,後來有的業主就在停車位置上安裝停車鎖或者這樣的移動車庫,本來就緊張的停車位變得更加『搶手』。目前,物業公司已通知建移動車庫的業主拆除車庫。

  執法局:屬違章搭建

  哈市道裡區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居民私自安裝的『車籠子』屬於違章搭建,『在小區公共停車場自己建一個車庫,這是違章,但這是小區內停車場,執法局沒有管轄權,只能居民自己跟物業反映,讓物業通知車主拆除。』

  道裡區新華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只能向物業反映,『這是小區內的事,只能住戶自己向物業投訴。』這名工作人員說,『在車主搭建移動車庫時就應制止,現在也只能物業公司自己想辦法跟住戶溝通,拆除私建車庫。』

  法學專家:侵害其他業主權益

  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楊建斌教授表示,居民私建車庫這一行為侵害了其他業主權益。根據《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內的道路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小區的停車場屬於公共區域,居民私建車庫屬於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其他車主將車停在建有移動車庫的車位上,也不算侵犯該車庫主人的權益,『雖然居民可向物業公司投訴,物業公司可參與調解,但物業沒有權利采取強制措施。小區居民可向市政管理有關部門或執法部門投訴,相關部門采取法律手段強制車主拆除私建車庫。』

  停在『車籠子』內的車。

  停車場內的迷彩『車籠子』。

  記者撥通了『車籠子』上的廠家聯系電話了解到,這種車庫每套2300元。『每天諮詢訂購的車主特別多,使用方便,既能防雨防火,又可隨時移動,等於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停車位。』廠家工作人員說,『客戶說車庫安在哪我們就給安在哪,別的我們不管。』

責任編輯: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