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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新規10月1日施行 發動機更換兩次後可退車
2013-09-26 08:40:53 來源:大慶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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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6日訊10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汽車『三包』規定將開始施行。首次提出『包修期』不低於三年,倆月內制動系統失效可要求退貨。

  發動機更換兩次後可退車

  大慶市消協秘書長王穎解讀關鍵條款

  『剛買了不到一個月的車,剎車系統多次出現故障,要求換貨,但4S店不同意換只同意修,我覺得不合理。』這是今年『3·15』期間,市消協受理的一件投訴案例。

  9月25日,記者從市消協了解到,截至目前,受理汽車類投訴42件,比去年增加25件,佔所有投訴案件量5%。

  市消協秘書長王穎說,處理汽車類投訴最頭疼,主要原因是國家沒有出臺正式的汽車『三包』規定,在調處糾紛時,通常是根據汽車產品生產廠家自身制定的退、換、修理標准,並結合《消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與汽車經銷商進行調解。但是車在出現一些主要零部件及突發性的性能故障問題時,由於沒有專業的鑒定檢測機構,導致責任主體不明確,難以實現消費者退換貨的合理訴求。

  10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汽車『三包』規定將開始施行,這種情況有望改變。王穎對新規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首次提出『包修期』不低於三年

  新規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裡程6萬公裡,以先到者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裡程5萬公裡,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據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包修期內,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

  解讀王穎說,之前,由於汽車銷售商沒有統一的包修期限,造成眾多消費者購車時心裡也沒底。新規出臺後首提包修期,雖然也鼓勵銷售商可自擬包修期限,但有個前提條件,自擬的期限要嚴於新規。

  『如果消費者當日不能提車,「三包」期就不能從開具的購車發票日算起。』王穎說,此外,新規的人性化還體現在,廠商修理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補償。

  倆月內制動系統失效可要求退貨

  新規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或者行駛3000公裡之內,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若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退貨的,銷售者應當退貨。

  解讀王穎說,產品質量問題是指,家用汽車出現影響正常使用、無法正常使用或者產品質量與法規、標准、企業明示的質量狀況不符合的情況。新規出臺後,4S店不能以各種理由拒絕消費者退換貨。

  新規中還要求,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王穎說,需要注意的是,修理者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修理記錄,如送修問題、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等。

  3種情形,消費者可選擇換或退

  新規『三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退貨。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解讀王穎說,新規後兩條很容易明白,但有一點,按照法規,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更換的,應及時向消費者更換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

  對於『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說法,很多消費者不太熟悉。法律層面給出的定義是,家用汽車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消費者無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車產品,包括出現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情況。

  『不過,這個定義較籠統。』王穎說,中消協將在近期陸續出臺更細致的法規配套條款。中消協正在研制一套專項受理汽車投訴的應用軟件,從消費投訴至糾紛處理完畢,全程跟蹤,並根據處理結果對汽車生產廠家進行評分,這也將對汽車產品的生產廠家以及銷售單位起到促動自律、提昇行業整體水平的作用。

  換或退需交折舊費

  新規換或退車需交合理使用補償費用。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裡程(千米)/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予以明示。

  解讀王穎提醒,如果消費者在『三包』期內發生退車、換車行為,並不一定全都能拿到購車發票上顯示的金額。

  按汽車『三包』規定,除符合免費更換、退貨條件外(60日內或行駛裡程3000公裡內發生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情況),如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汽車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也就是折舊費。

  王穎舉例說,一臺車比如100000元,行駛20000公裡,補償系數為0.5%,那麼按公式計算後,消費者就應當繳納10000元的折舊費。

  此外,購車初期繳納的保險費用同樣可以申請退還。根據《保險法》要求,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只需收取投保人手續費,其餘全部退還;保險責任開始後,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應收的部分費用,其餘退還投保人。

責任編輯: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