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黑龍江綜合  >  文衛·體育  >  文衛
搜 索
黑龍江省規范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公示制度
2013-09-27 09:59:24 來源: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生活報9月27日訊 為進一步提高全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水平,近日,我省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各地要進一步規范和嚴格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公示制度,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救助對象定期開展核查,對騙保的單位和個人將記入征信系統,同時要求各地公開最低生活保障監督諮詢電話。

  四類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意見》指出,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應持有當地常住居民戶口,且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家庭財產符合當地認定標准。省政府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求,每年按不低於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確定全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准。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差額救助和分類救助,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給予重點救助。各地要完善和落實救助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申請對象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進行公示,並確保公示的真實性和准確性;縣級民政部門應對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人的姓名、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內容在其居住地進行長期公示。

  各地要公開低保監督諮詢電話

  各地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定期報告制度,定期開展核查,將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退出保障范圍。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三無人員”,可每年核查一次;對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實行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

  建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建立起較為健全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各鄉鎮、街道要建立城市社會救助“一站式”服務大廳,形成集救助受理、審核審批、公開公示等功能為一體的“一站式”服務新模式。各地要公開最低生活保障監督諮詢電話,有條件的地方要以市(地)為單位設置統一的舉報投訴電話,各級政府及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信訪事項之日起60日內辦結。

  騙保記錄將被記入征信系統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大審核、審批、資金發放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查處力度,對在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同時,各地要加大對騙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查處力度,除追回騙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嚴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予以處理。對無理取鬧、采用威脅手段強行索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要進行批評教育直至依法采取相關處罰措施。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並將有關信息記入征信系統。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