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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江濕地旅游不可過度開發
2013-09-29 10:28:11 來源:生活報  作者:周際娜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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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9月29日訊 黑龍江省作為濕地大省,濕地保護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和熱點。8月12日,黑龍江省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視察松江、紮龍濕地保護利用情況的報告》。9月24日,黑龍江日報召開了“濕地開發如何守住紅線保住底線”座談會。來自省人大、省林業廳、省森工總局、東北林業大學、紮龍自然保護區、大沾河自然保護區的官員、專家就我省濕地

  濕地保護如何守住紅線保住底線?十餘位專家建言——

  五大難題待解:嚴重缺水法規滯後開發衝動人鳥爭食資金短缺

  “當下,我省濕地保護形勢非常非常嚴峻,盡管濕地退化和消失的速度正在減緩,但沒有從根本上扭轉這一趨勢。”座談會上,在談及我省濕地現狀時,黑龍江省林業廳濕地保護管理中心副主任康鐵東心情急切,一連用了兩個“非常”。

  記者了解到,2012年我國權威學術雜志《科學通報》中發表了一篇名為《1978年-2008年中國濕地類型變化》的論文,國內十餘家相關機構調查結果顯示,僅2000年至2008年,黑龍江省濕地面積就縮減1325平方公裡,濕地保護形勢不容樂觀。康鐵東向記者坦言,目前我省濕地保護設立“紅線”和“底線”的工作正在推進中,但尚未最終確定具體數字,“雖然2010年我省在開展第二次濕地資源普查時,對外發布我省濕地面積為556萬公頃,但把這個數字作為‘紅線’或者‘底線’似乎都不太現實,難度很大!”

  同樣為濕地懮心的還有於志峰和谷金學,作為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他們分別是紮龍濕地和大沾河濕地的“當家人”,兩人雖然相距數百裡,卻整日為同樣的困擾而發愁,本次座談會上,他們抱怨的內容也相當一致:“難啊,太難了,這個家真是不好當啊!濕地保護面臨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

  難題一:嚴重缺水

  “腎”在衰竭紮龍濕地靠補水“續命”?

  濕地被稱為“地球之腎”,它的功能之一是涵養水源。然而近年來,我省濕地卻頻頻遭遇水危機,面積日益縮減。缺水不僅讓濕地陷入名不副實的窘境,更意味著“腎壞了”。

  “這麼多年,如果不靠補水支橕,濕地萎縮面積就會更加嚴重!”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於志峰告訴記者,1999年至2002年,紮龍濕地及其水源補給地烏裕爾河和雙陽河流域曾遭遇大旱,2000年濕地又發生了大火,致使濕地有水面積逐漸萎縮。隨後,省裡啟動了紮龍濕地應急調水工程,十多年來累計向紮龍濕地補水17億立方米。“如今在紮龍濕地保護區的21萬公頃中,正是通過補水,纔讓有水面積達到了17萬公頃。”於志峰感慨道。

  除了天災,還有哪些人禍威脅著“地球之腎”?

  省林業廳濕地保護管理中心副主任康鐵東給出的答案雖然“血腥”卻很形象:“挖肉”、“紮脖”和“放血”。他解釋說,“挖肉”是直接將濕地開墾成耕地,這種現象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很常見,但現在已經基本杜絕或者很少見了。“紮脖”則是指在濕地保護區上游修建各種水利工程,這也是目前造成濕地水源減少最主要的一個原因。“一直以來我們治水的思路就是建大壩,現在連一些三四級河流都在建壩修水庫,以紮龍濕地為例,目前紮龍上游修建了大大小小的水庫60多個,截流用於工農業生產,水可是濕地的靈魂,上游把水都截走了,下游的濕地能不‘死’嗎?”除了地表水流失,濕地還面臨著看不見的威脅,這種威脅來自於濕地地下水水位逐年下降。康鐵東認為,在濕地內或周邊大規模地抽取地下水,這無異於在給一些濕地“放血”。

  對濕地“挖肉”、“紮脖”和“放血”的直接後果,康鐵東同樣感觸很深。去年,康鐵東帶著幾位從中央來的專家去撓力河濕地參觀時,當地的工作人員把他拉到一邊,並小聲提醒:“領導,您可千萬別提坐船的事兒,咱這兒的水已經斷流了!”

延伸閱讀:專家為保護濕地獻計獻策


  難題二:法規滯後

  缺少後盾濕地難憑法律“保命”?

  森林、海洋和濕地,是地球上的三大生態系統,但三者的待遇卻明顯不一樣。其中,森林有《森林法》護佑,海洋靠《海洋法》守衛,唯有濕地“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它進行保護。

  2003年,我省率先出臺了《黑龍江濕地保護條例》,成為了國內第一個為濕地設立地方性法規的省份,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我省的濕地資源。但地方性法規畢竟不是國家的法律,“沒有法律作為強大後盾,遇到違規開發濕地的行為,有的沒有依據,有的處罰力度不夠。”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於志峰告訴記者,一旦發生違規行為,他會要求責任人恢復原貌,“但恢復談何容易!破壞一畝濕地,只需要幾個小時,而恢復原生態卻需要幾十年甚至成百上千年!”

  另外,於志峰一直頗為糾結的是,紮龍濕地保護區的地權和管理權相分離。紮龍濕地位於齊齊哈爾、大慶(林甸、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兩縣)等市縣的交叉地帶,“紮龍保護區共有21萬公頃,管理權雖然在我們手上,但實際上濕地管理局只有2100畝的土地所有權。”這讓於志峰在行使保護權時,明顯感到“底氣不足”。

  與紮龍濕地相比,被譽為“白頭鶴之鄉”的大沾河濕地保護區似乎要幸運一些。大沾河濕地主要是森林沼澤,屬於國有重點林區,不存在土地權爭議問題。最重要的一點是,它能受到法律的庇護。“大沾河濕地受我國《森林法》的保護,哪怕是動一平方米也要經過嚴格審批,因此以前沒有發生過大規模侵佔事件,目前也沒有任何開發利用濕地的項目。”省森工總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副處長張傑說。

  記者了解到,為了完整保存白頭鶴繁殖棲息的原始森林濕地生態系統,從2005年起,沾河林業局對大沾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全面停伐,保護區涉及的9個林場、596個林班,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雖然有《森林法》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林區濕地保護就可以高枕無懮,“我下去檢查時,發現個別地方仍存在著一些‘擴地邊,拱地頭’的現象,看得我特別心痛!”張傑氣憤地說。

  難題三:開發衝動

  “戰斗”不息濕地周邊仍有潛在威脅?

  當下,龍江濕地雖然設立了80餘處濕地自然保護區,但保護區周邊仍面臨著潛在的開發威脅。與這些潛在威脅“做斗爭”,成了落在濕地保護者肩上的重任。

  在本次座談會上,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於志峰指出,“關於濕地開發問題,一是指農業開發,二是旅游開發,它們對濕地的影響很大。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人們吃不飽飯,所以大搞農業開發,當時濕地開墾主要是農民的個體行為,那是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現在不同,問題的關鍵不在農民。”

  於志峰告訴記者,在紮龍濕地保護區內,每個村裡都有一名管護員,一旦村民“有動作”,馬上就會被發現並被制止。現如今,在保護區周邊仍存在一些零星的開發行為,對保護區管護工作造成了威脅。

  “濕地可以搞生態旅游,但一定要嚴格分區,濕地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實驗區,搞旅游只能在濕地保護區邊緣區域進行,比如齊齊哈爾、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林甸,其中核心區和緩衝區是萬萬不能碰觸的‘紅線’,越界行為則是堅決不能允許的!”作為管理者,於志峰十分理解地方政府的“苦衷”,“地方政府想要增加旅游收入、改善民生,這其實沒有錯”,但作為濕地的“守護者”,理解並不意味著支持。於志峰認為,“濕地開發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還得考慮長遠利益,濕地一旦遭到破壞,短時間內很難得到恢復,這可是關系到子孫後代的大問題,我們絕對不能做出對不起子孫的事!”


 

  難題四:人鳥爭食

  保持原生態

  濕地保護區移民有多難?

  建立濕地保護區,猶如給濕地加上了一層“金鍾罩”。但保護區並非無人區,以紮龍濕地為例,目前濕地核心區裡仍居住著13個村屯的5400多個“原住民”,“人在先,圈在後”令濕地保護陷入了尷尬的困局。

  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於志峰聽老人們講,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紮龍濕地的各類鳥群可以用鋪天蓋地來形容,家家戶戶備著幾口大缸,專門醃鳥蛋吃,“聽說當時一天轉下來,就能拉回來一大船。可如今,保護區內的鳥巢不見了,因為鳥少了!鳥為何少?因為魚少了!魚哪去了?魚進了人的肚子裡!”

  據了解,紮龍濕地的絕大多數村民只有兩個經濟來源,一是割蘆葦,二是捕魚,割蘆葦導致濕地內的積碳減少了,原始狀態遭到破壞,而過度捕撈對濕地的危害更大。於志峰在保護區內檢查時發現,很多村民都在用網眼密集的絕戶網捕魚。不給魚留活路,就意味著不給鳥留活路。人鳥爭食的最終結果,表面上是鳥敗了,但食物鏈的斷裂,意味著人類也未必是真正的贏家。

  “要想保持紮龍濕地的原生態,就一點兒都不能破壞。”道理擺在那兒,但於志峰卻有心無力,“首先解決人地矛盾是個難題,要麼補,要麼遷,不花錢就解決不了問題。如果不補償,那讓以割蘆葦和捕魚為生的村民怎麼活?如果將他們遷走,那遷出之後的出路等問題又如何解決?僅憑地方政府的財力基本很難實現。”

  稍感安慰的是,等了這麼多年,於志峰總算盼來了一個好消息,2012年國家發改委已經立項,將紮龍濕地保護區內的5個村屯納入了拆遷規劃,“拆遷工作正在逐步推進中,但尚未完全實施,具體時間目前還不好說,不管怎麼樣,總算是看到了點兒希望。”

  難題五:資金短缺

  沒錢沒編

  濕地保護區“手頭緊”?

  進入大沾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在水清流急的大沾河岸邊,一個“托起未來”的大型雕塑已經立在那裡將近十年了。可是托起濕地的未來,究竟要靠什麼?不能只靠保護濕地的決心和口號,沒有資金支持和人員保障,一切都是空談。

  紮龍濕地和大沾河濕地成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後,向國家申請投資,陸續開展基礎設施建設,購置監測設備等。基礎建設資金基本到位後,保護區裡的“物”有著落了,但後續資金和人的問題卻始終沒能解決。

  “缺錢是我們這些濕地保護區管理局面臨的共同難題,也是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不能只讓馬兒跑不給馬兒吃草啊!”大沾河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谷金學向記者抱怨道。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63號文件規定,財政部國家級管護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由發改委統籌安排,日常管理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幾年來,谷金學拿著這份文件四處“求援”,卻頻頻碰壁。“我找到了省編委,省編委的人說,讓我先去財政廳,財政廳給錢他們就給批編制,我又去了財政廳,結果財政廳說得先讓省編委給編制,沒有編制就不能給錢。沒有機構就沒有編制,沒有編制就意味著濕地保護無組織保障。兩個部門一直在‘踢皮球’,我們幾個管理局做了很多努力,但至今還是沒有結果。”

  對此,省森工總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副處長張傑也頗感無奈,省森工共有9個濕地保護區,其中5個為國家級濕地保護區,其餘4個為省部級,目前基本無資金投入,這9個濕地保護區現在均由林業局代管,各項經費全由他們出。“國家和省裡既然劃定了保護區,那誰都不敢違法,不得不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但不破壞並不意味著就能得到有效保護,如今既沒錢又沒人,濕地保護工作開展起來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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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