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30日訊 29日8時30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哈爾濱公開開庭審理李東哲、李東虎、高山等7名被告人票據詐騙、挪用公款、合同詐騙、敲詐勒索、行賄、單位行賄、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這起震動金融界的中行“高山案”庭審將於30日結束。
2005年,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發生涉嫌內外勾結票據詐騙案,原任支行行長高山等人被警方通緝。據查,高山伙同李東哲等人騙取多家受害單位巨額資金。
高山(原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在2000年至2004年間,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騙取多家受害單位的巨額資金,涉嫌票據詐騙犯罪。案發前,高山及相關涉案人員於2004年12月潛逃境外。多年來,中國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對高山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緝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懾下,高山最終選擇回國投案自首。

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人員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在哈爾濱河松街中行對前者存款餘額進行核對時發現,巨額存款不翼而飛。東北高速在該行的兩個賬戶中僅餘7.31萬元。而此前的銀行詢證函顯示,兩賬戶中共有存款餘額2.93億元。東北高速向警方報案,“中行高山案”由此浮出水面。
隨後的情況顯示,東北高速,黑龍江辰能風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數家單位總計高達10億多元的資金“蒸發”,其中數億元資金被該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東哲轉移至海外。2007年2月16日,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逮捕了高山夫婦。同年2月23日,李東哲、李東虎在加拿大被捕。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4年間,李東哲、李東虎、高山伙同袁瑛、張立濱以非法手段佔用26家存款單位存款276筆,共計人民幣28億餘元,造成6家存款單位實際損失人民幣8億餘元。李東哲、李東虎所控制五家車行累計貸款總額人民幣8億元,造成實際損失人民幣2億餘元。李東哲、李東虎、藏利偉、蔣月仙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李東哲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情節特別嚴重,為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藏利偉販賣毒品數量較大,並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公訴機關指控,本案票據詐騙犯罪、合同詐騙犯罪、敲詐勒索犯罪均系共同犯罪,李東哲、李東虎、藏利偉均系主犯,袁瑛、張立濱、蔣月仙均系從犯。敲詐勒索的部分犯罪系未遂。李東哲、李東虎、藏利偉犯數罪,均應數罪並罰。
本案庭審將於30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