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0月9日訊 “如果你不要發票,我們可以送您精美禮品或者菜價可以打折。”十一國慶期間很多鶴城市民在酒店就餐結賬時,飯店大多會向消費者提出這樣的建議。記者采訪了解到,一直以來酒店通過送禮品、辦理會員卡、菜價打折等方式替代開具發票的現象在鶴城普遍存在。
10月5日晚,市民王先生和朋友到合意路上重慶鄉水源火鍋消費,飯後王先生到酒店吧臺結賬,經過結算一共消費283元。結完帳後王先生要求開具發票,收銀員表示,如果選擇不開發票,根據王先生消費金額,可以獲贈禮品一個小熱水袋,因為十一國慶節期間就餐的人比較多店裡的定額發票用完了,稅務部門放假,發票領取不了,店裡也沒有機打發票。無奈之下,王先生只能接受收銀員的建議,沒有開具發票只是獲贈了一個小熱水袋。
說起“不給發票送禮物”,很多市民也都深有體會。市民尚女士說,她在建華區中華路上的王仔火鍋就餐消費就遇到過商家以贈送禮品來替代發票的情況。市民高女士也告訴記者,前些日在寶坤燒烤就餐,餐後結賬時商家也未給自己開具發票,只是贈送如洗手液、飲料等小禮品來替代發票。
記者走訪城區幾家飯店發現,用小禮品或者抹掉消費者消費金額零頭為由拒開發票的現象普遍存在,這些酒店吧臺後面堆放了各種價值不等的小禮品,有保溫杯、抽紙、毛絨玩具、罐裝飲料等,還有的酒店還專門准備了面值不等的代金券。
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市民,有市民認為,自己並不報銷,要發票不如讓商家把零頭抹掉或者打個折的效果更能立竿見影。大多數市民則表示,一些中小型飯店一般喜歡用這種禮品換發票的方式,從而達到自己逃稅、漏稅的目的。不管消費者要不要飯店都應該主動開具發票。哪怕消費者拿到發票把它扔掉,那也是消費者的權利。如果在吃飯時因為不衛生,當時可能沒事,但是回去後會引起身體不適,如果沒有發票,將來一旦食物出現問題,舉證就會很困難,商家可能會抵賴,無法證明在飯店消費過。所以發票不僅僅是報銷憑證,更是自己與商家合同關系的證明,等於為自身健康買了張“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