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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治理煤堆揚塵污染動真格 燃料場煤堆未覆蓋被罰2萬元
2013-10-14 12:27:4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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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10月14日訊 由於哈爾濱燃料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存放的燃煤沒有采用防塵覆蓋網,對周邊環境產生污染,12日,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環境監察大隊向該公司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單,並處罰款2萬元。

  12日,記者隨執法人員來到位於道裡區鄉政街33號哈爾濱燃料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看到院內堆放的煤堆有7層樓高,沒有加蓋防塵覆蓋網。據悉,該公司是哈市冬季集中供熱燃煤主要存放地之一,每年提供哈市用煤總量的1/3。該公司負責人周大國介紹,目前該公司的煤還沒有完全采購完,現在煤場裡大約堆放了30萬噸煤,佔地面積7萬平方米,目前該公司主要采取噴淋措施防止煤堆揚塵。對此,環保執法人員表示,根據有關規定,該公司必須對煤堆全部用覆蓋網覆蓋,從現場檢查情況看,可以認定該公司沒有對煤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因此依據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該公司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單,並處罰款2萬元。

  當天,哈市環境監察支隊的執法人員還對黑龍江大學進行了煤堆覆蓋的現場檢查,發現該大學煤堆覆蓋不完全,因此,執法人員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單,要求該校工作人員將煤堆覆蓋完全,不留死角。

  據悉,為了有效防治哈市冬季采暖期間煤堆、灰堆產生的揚塵污染,集中解決煤堆、灰堆揚塵污染擾民問題,哈市環保局自9月份起在全市開展貫穿冬季的煤堆、灰堆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目前該專項行動的排查調查摸底階段工作已近尾聲,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執法人員開始行動,深入轄區主要存儲、使用、銷售煤炭的單位,進行一對一排查,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整改一處。同時,哈市環保局正在將全市轄區范圍內的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單位堆放情況建立管理檔案,檔案建立後,實現臺賬式管理模式,環保部門發現有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行為或接到舉報的,根據掌握的詳細信息,做到及時查處、及時整改。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