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5日訊 近日,哈市警方啟動准養犬辦證工作,並首次將『犬只責任保險』包含在犬只服務管理費中。12日,本報刊發的《犬傷人,這樣走保險》一文詳解了犬傷人走保險的理賠程序和理賠額度。市民紛紛撥打本報熱線諮詢『犬只責任保險』的細則,就市民普遍關心的10個問題,記者再次采訪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狗咬傷主人,可以申請保險賠償嗎
不可以。『狗只責任保險』理賠對象針對的是狗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狗主人及其家庭成員、養狗單位法人及其僱員被狗咬傷後,其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狗主人故意讓狗咬傷他人的,保險理賠嗎
不理賠。狗主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狗咬傷或咬死別人家的狗能申請賠償嗎
不可以。『狗只責任保險』理賠對象針對的是人。個人或單位的狗造成第三者的同類動物傷害或死亡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狗因隨地大小便被相關部門處罰金,保險公司賠償嗎
不賠償。狗及養狗人因其違規行為,如隨地排便不清理、出門不拴狗繩等,受到相關部門查處所產生罰款、罰金及懲罰性賠償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狗傷他人,狗主承諾給傷者一定的物質補償,保險能賠付嗎
不予賠付。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以及養狗人的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負責賠償。如養狗人看望傷者的禮品、精神賠償費等。但狗傷人事故後,養狗人為了防止或減少對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也負責賠償,如護送傷者的交通費、現場包紮處置的費用等。
狗在保險期內有傷人理賠記錄,第二年的保險費上浮嗎
不上浮。『狗只責任保險』每年50元,已經包含於狗只服務管理費中。在保險期內,不管狗是否傷人,次年的保險費都不會下調或上浮。但公安機關對狗的年檢進行了嚴格的規范:狗只一年有兩次傷人記錄的;狗只一次傷害兩人以上的;狗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養狗人有三次違法養狗記錄的,公安機關將不予辦理年檢。
狗傷人報險需要請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到第一現場取證、核實嗎
不需要。狗傷人後,養狗人要第一時間(48小時內)撥打95518報險,同時撥打『110』報警電話立案(因為申請理賠需要提供警方處警記錄)。若傷者傷勢不重,只需注射狂狗疫苗,狗主人只需憑防疫部門注射疫苗的收費票據和保單到保險公司網點申請理賠即可。若傷者傷勢嚴重,需要入院治療的,養狗人需在報險時向工作人員說明此情況,隨後,保險公司將委派醫療跟蹤人員到傷者所在治療醫院核實情況。
狗主將狗轉讓他人後傷人,該怎麼走保險
狗主因故無法繼續飼養狗而轉由他人飼養後,老狗主與新狗主應先到公安機關變更養狗人登記信息。隨後,持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到保險公司申請變更保險人即可。
狗咬傷他人的同時也損壞了他人的衣物,該如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狗主人應第一時間報警,在民警錄詢問時,除了說明傷勢外,還要說明傷者衣物等財物受損的狀況,最好拍攝照片或錄像留存證據。若養狗人未在警方的詢問筆錄裡提及傷者衣物財物受損事宜,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
狗傷人後,狗主應在多長時間內申請保險理賠
狗主人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為二年,自其知道或應該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