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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五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降低
2013-10-16 09:01:05 來源:齊齊哈爾新聞網  作者:張雯 潘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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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10月16日訊 記者今日從市物價局了解到,從今年十月一日起對衛生、住建、環保、工商、水務和交通14個部門從業(執業)資格考務費、考試收費和傳譯收費等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進行了下調,其中涉及齊市共有公安、司法和農業3個部門5項收費下調,此舉再次為社會各界減輕了經濟負擔。

  近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財政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的通知》(黑價聯【2013】78號)文件。《通知》規定,從今年十月一日起對衛生、住建、環保、工商、水務和交通14個部門從業(執業)資格考務費、考試收費和傳譯收費等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進行了下調,其中涉及齊市共有公安、司法和農業三個部門五項收費下調。

  三個部門五項收費下調具體內容為:公安部門的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每輛次100元降為7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由每本400元降為200元。

  司法部門的公正收費中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准,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按受益額的0.1——1.2%收取。

  農業部門的國內植物調運檢疫費由按貨值的0.6——0.8%降為按貨值的0.45——0.6%收取;產地檢疫費由按產值的0.4——0.6%,降為按產值的0.3——0.45%收取。

  《通知》要求,各有關收費單位和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降低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要按規定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持證收費。

  《通知》強調,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降低收費標准的予以嚴厲查處,確保國家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