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長幫袁女士填寫退款申請。
“在美容院做完臉後,面部出現過敏癥狀,想退卡卻被告知必須先支付500元的贈品錢,這也太不合理了。”10月13日,家住東風新村的袁女士來電說。
今年8月份,袁女士為了治療臉上的青春痘,在東風新村“佐登妮絲”美容院辦了2200元的美容卡。
袁女士說,辦卡時,“佐登妮絲”工作人員告訴她,做完美容護理後青春痘會逐漸消除。可是,她做了3次後,臉上的青春痘不但沒有消除,反而增多了。為此,她吃了3天的脫敏藥後,停止了美容護理,臉上的疙瘩纔不見了。
袁女士覺得,可能美容院的護理產品不適合自己的皮膚,於是來到“佐登妮絲”,把臉部過敏一事告訴了店長,店長希望袁女士再做幾次看看。
就這樣,袁女士又做了3次皮膚護理,可臉上的痘痘還是越來越多。這時,袁女士下定決心,“佐登妮絲”的美容產品不能再用了。
袁女士要求美容院退還卡內餘額,但工作人員告訴她,當初贈送的一瓶美容液已經開封了,如果想退款得花500元錢把贈品買走。
“是他們主動送的贈品,現在卻讓我付錢,我不能接受。”袁女士說。
10月13日,記者來到“佐登妮絲”美容院。店長說,贈品在袁女士手裡,而且已經開封,公司有規定,如果退卡要補交贈品錢。
對“佐登妮絲”的解釋,袁女士卻不認同:“我當初辦卡的時候,並不知情有這樣的規定。”
記者說:“袁女士花了2200元辦理的美容卡,實際上還包括其中的贈品。購買時,贈品不單獨作價,可退貨時,卻將贈品單獨計算費用,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最後,“佐登妮絲”店長同意幫袁女士向公司申請餘額退款及贈品不收費用,3天後會給處理結果。最後,袁女士把贈品交給了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