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18日訊 流浪女孩王艷,獨自從大興安嶺輾轉至哈市,一個月不到作案5次盜竊萬元,王艷盜竊時被當場抓獲。15日,道外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廳審理此案,因為沒有身份信息,王艷的年齡無法確定,經過公安機關骨齡鑒定後,確定其為17周歲,因為是未成年人,王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千元。
2013年4月,流浪至哈的女孩王艷認識了會開鎖的20歲趙某,兩人一拍即合,趙某教她如何開鎖,王艷也因為能學得『一技之長』,從此『衣食無懮』而感到高興,不到一個月,王艷初步學成,來到哈市道外區,先選擇了一家僅有一層單鎖門的倉買下手,當晚,便從食雜店盜得現金1000元。贓款很快被王艷揮霍,她的膽子開始大起來,接連在居民區內又作案4起,共盜竊現金1萬餘元,王艷的接連作案引發了居民們的警惕,當其第6次砸碎居民家窗玻璃,准備破窗進屋作案時,被趕來的居民圍堵並當場抓獲,隨後王艷被送交道外區派出所。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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