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佳木斯10月23日訊 記者近日從市醫保局了解到,為簡化門診慢性病年檢程序,方便患者就醫治療,2013年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患者,由以往一家定點醫院集中辦理改為由11家指定醫院同時年檢。年檢指定醫院為佳大一附院、中心醫院、中醫院、口腔醫院、結核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院一部、二二四醫院、精神病院、農墾二院和醫保局醫院。年檢時間為10月10日至12月26日。
據介紹,慢性病患者需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年檢,除特殊情況外,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年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年檢指定醫院負責慢性病患者受理、登記、病史采集、體檢、病情資料和證件收集,組織專家初審。
對患有癌癥、異體器官組織移植術後、尿毒癥門診透析、冠心病支架(搭橋)術後或急性心梗恢復期、結核病、帕金森氏病、精神病、腦動脈硬化癥、肝炎後肝硬化、重癥肌無力、血友病和本年第三季度新辦(7月份後)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免除提供資料和體檢。60周歲以上慢性病人群(除特殊疾病人群外)免除體檢,僅憑以往出院小結、門診檢查報告單、臨床診斷證明書中任意一項資料和慢性病證即可年檢。60周歲以下慢性病人群(除特殊疾病人群外)可憑近兩年二、三級以上醫院住院病歷和慢性病證年檢,不需體檢。對不能提供相關病歷資料的,需在申報醫院進行相應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年檢。
對長期臥床行動不便且無法提供任何病情資料的患者,可提供慢性病證在年檢醫院登記,由醫保局統一安排人員上門年檢。異地就醫的慢性病患者可提供以往住院病歷、門診檢查報告單、臨床診斷證明書中任意一項資料和慢性病證,以委托親友等方式到醫保局醫院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