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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花錢好借好還 專家:信用卡惡意透支最高可判無期
2013-10-24 08:57:4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李木雙
東北網10月24日訊 辦張信用卡,先透支消費,有錢再還上。如今越來越多的人習慣了這種透支消費的生活方式,某些人甚至想利用虛假信息辦理高額度信用卡,惡意透支後拒不還款。警方介紹,利用偽造信息辦卡透支5000元以上,使用真實信息辦卡透支1萬元以上,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銀行報警後,持卡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23歲的劉偉(化名)被銬上了手銬。這個在哈市打工的青年,偽造房產證作為抵押,辦理了一張額度為4萬元的信用卡。隨著欠款越來越多,他換了電話號碼和工作,以為這樣做銀行就找不到他。沒想到,只跑了幾個月,劉偉就因銀行報警被捕。此時,他面臨不僅要還4萬元信用卡透支款,還要償還2萬元的滯納金。
法律專家表示,如果信用卡持卡人欠款達到一定金額拒不還款,將可能面臨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的起訴,持卡人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直至無期徒刑,並將處二萬元至五十萬元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