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24日訊 女子董麗(化名)用微信竟然“搖”到了同班同學劉兵(化名),高興之餘和其見面,誰知險些被劉兵強奸。近日,省北安農墾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劉兵有期徒刑3年。
微信“搖一搖”功能,便於迅速認識周圍的陌生人,被視為“交友利器”。被告人劉兵與受害人董麗原是同班同學,今年通過微信“搖一搖”重逢。兩人在微信上聊得熱乎,董麗就答應了劉兵見面的請求。5月15日21時許,被告人劉兵酒後來到董麗家中,對董麗強行摟抱、親吻,拽進臥室後摁住其雙手並脫下雙方的衣褲,先後兩次意欲強行與董麗發生性關系。由於董麗極力反抗,劉兵未能得逞。劉兵遂用自己的手機拍攝董麗的裸體照片,二人因爭搶手機發生撕打,導致董麗手、胳膊、大腿多處淤血、青腫。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兵以暴力手段在違背婦女意志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行為,構成強奸罪。因被告人如實供述罪行,且未遂,從輕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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