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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室溫不達標可免費測 48小時不達標雙倍退熱費
2013-10-29 07:36:4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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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9日訊 供暖期,室溫不達標如何投訴?退賠熱費咋計算?哈市供熱辦表示,供熱問題應逐級投訴,熱費退賠分三檔。

  室溫不達標逐級投訴

  按照哈市供熱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市民投訴供熱問題,應首先向所在地的熱企客服部門投訴,由熱企采取措施解決。

  如果市民對熱企的解決方案或結果不滿意,可向所在區、縣(市)供熱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投訴,由區、縣(市)供熱管理部門或街道辦會同熱企到市民家檢測,商定解決方案。現場測溫應當通知供熱單位到場,供熱單位未到場的,視為同意測溫結論。

  如果市民對區供熱辦或熱企提供的服務仍不滿意,可撥打電話87390010向哈市供熱監督部門投訴。

  熱企應在投訴8小時內測溫

  哈市規定,供熱期內,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臥室、起居室(廳)溫度全天不低於18℃,其他部位符合設計標准。室內溫度未達到18℃或合同約定溫度,用戶可告知供熱單位,供熱單位應自被告知8小時內到現場免費測溫,因供熱單位原因未到現場測溫的,可視為室溫不達標。

  檢測居民室內溫度應以居民臥室、起居室(廳)門進深二分之一處距地面1.4米高點為檢測點。經測溫,室內溫度沒有達到18℃的,供熱單位應立即整改。

  熱費退賠分三檔

  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市民感覺室溫不達標,可向供熱管理部門申請測溫。測溫結果若不達標,退賠熱費執行三檔標准:居民室內溫度低於18℃高於16℃(含16℃)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30%;室溫低於16℃高於14℃(含14℃)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50%;室溫低於14℃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100%。退賠熱費計算方法:退還熱費總額=日標准熱費×室內溫度不達標天數×室內溫度不達標退還熱費比例(日標准熱費=用戶應交熱費總額÷年度供熱期天數)。

  如果出現室溫連續多日不達標,根據《黑龍江省城市供暖條例》和《哈爾濱市城市供暖辦法》的相關規定,經供熱單位或供熱主管部門測溫,室內溫度從用戶告知供熱單位之時起48小時仍未達標的,供熱單位應當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按照規定標准向用戶按日雙倍退還熱費。屬於熱源、供水、供電單位原因的,供熱單位先行退還,再向有關責任單位追償。如果供熱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熱,需要停熱8小時以上的,熱源單位和供熱單位應當采取張貼通知、媒體發布等形式及時通知用戶,並報告市及區、縣(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政府投訴受理機構,同時立即組織搶修,恢復供熱。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