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0日訊 為展現男子漢英雄氣魄,替女友出氣掙回面子,江某一怒之下將與其女友發生口角的丁某打成輕傷。近日,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江某在興安區某煤礦上班時,聽到其女友與本礦工人爭吵,便過去詢問此事,其女友稱不小心將玻璃濺到丁某的胳膊上,丁某便罵了她一句。江某便為此去找丁某質問,故雙方發生口角,江某便怒從心起,用力朝丁某嘴上打了一巴掌,丁某便順勢拿起煤礦用的鐵棍朝江某左肩上打了一下,之後被告人江某便用一旁的鐵杆打在丁某的左耳上,致丁某左耳、後頸、背部多處受傷。丁某之損傷已構成輕傷。
責任編輯: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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