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日訊 今年10月1日,我國首部《旅游法》正式實施。新法共10章112條,內容涵蓋了旅游要素的方方面面,對旅游相關內容作了明確規定,為旅游行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如今,《旅游法》已經『滿月』,日前,記者對新法中明令禁止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情況進行暗訪,沒有發現違規操作的情況。同時,我市的旅游行業積極看待《旅游法》帶來的挑戰和要求,行業重新調整、新業態出現等旅游新面貌正在萌生。市旅游局負責人表示,新《旅游法》的實施,將加快推動我市旅行社、酒店、景區等行業服務規范化、標准化的發展進程。
旅行社:追求服務品質提昇
近日,記者在市區內多家旅行社采訪時發現,大部分省外旅游線路價格有所上漲,海南的熱點線路報價3800元,比以往高出700元左右,省內游線路漲幅不大。市招商國旅的工作人員在介紹產品線路時,主動向游客解釋《旅游法》的規定,並說明線路不含購物,沒有自費項目等。在該旅行社負責人看來,新法實施必將加快行業洗牌,促進旅游市場的良性發展。對旅行社來說,追求服務品質的提昇,創新開發出更多符合游客需要的智慧游產品,是旅行社未來發展的方向。
在青山路,一家旅行社負責人告訴記者,《旅游法》實施前,我市各家旅行社主要以地接團為主,基本報價裡不含交通費用,很少有報價倒掛的現象,大多數旅行社都是實價報價。購物也都是以山特產品為主(附加值不高),大多采取游客自願購買的形式,我市自費項目基本沒有。《旅游法》出臺以後,對旅游企業的發展要求更加規范化、標准化。比如今後在簽訂旅游合同中,要增加補充說明,應知條款一項,要把重要的內容和約定讓游客更清楚、更明白。嚴格按照合同法和旅游法的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此外,加強旅行社服務細分工作,利用服務增值,做到客戶所希望的人性化服務,使旅行社贏得更大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旅游法》實施後,我市各家旅行社都在不斷調整線路、價格。大多數旅行社都把經營方向調整到提高服務質量上來。合法經營,保證服務質量,『十一』黃金周期間,沒有接到一起投訴。
酒店業:市場價格日趨合理
《旅游法》實施,主要規范的是旅行社和景區,雖然對酒店方面的管理寥寥可數,但從今年『十一』黃金周的收客情況看,受到衝擊的恰恰是酒店業。新法實施初期,旅游產品合同價格的增加及自由出行比例的增加,使經濟型酒店迎來了發展良機。
據了解,在『十一』黃金周期間,我市設施完善的左岸咖啡、如家等經濟型賓館、酒店銷售走勢良好,入住率達到80%以上。業內人士普遍反映,在市中心區內,價格在100至200元左右的部分經濟型酒店生意非常火爆。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平時以『接團』為主的中、高檔酒店的游客數量驟減,很多中、高檔酒店的價格跌幅超過了30%。市旅游協會副會長陳曉霞認為,《旅游法》規范了旅游業,能夠極大地促進游客出行,隨著自駕游、自助游等散客的增多,適合大眾消費的經濟型酒店必將受到越來越多游客的青睞。
面對散客群體的增加,經濟型酒店的風生水起,我市一些中、高檔餐飲企業也紛紛降低『身段』,推出打折、促銷等措施吸引散客消費群。如三亞生態園酒店,以往旅游宴會包席套餐為598元,『十一』期間已下調到138元。據該酒店負責人坦言,《旅游法》為酒店與顧客提供了行為規范,促進了旅游業健康、穩定發展。為了適應新法出臺後的整體大環境,他們重新設定經營理念和目標群體定位,最終回歸到以家庭消費、大眾消費為主體的經營模式。在今後的發展方向上,無論是從硬件設施到軟件服務,都將結合旅游標准化工作,實施個性化服務,不斷提昇產品和服務品質,打造出具有林都特色的酒店餐飲企業。
旅游景區:服務更加規范標准化
『行業有了法律的保障,纔會健康發展。』湯旺河區旅游局局長馬勝利認為,《旅游法》從多個方面限定了景區的開發條件,要求對景區的最大承載量進行控制,規定了景區門票價格及收費相關制度以及景區對旅游者負有安全責任等,對旅游業的發展影響尤為深遠。
今年『十一』黃金周,我市接待旅游人數突破14.6萬人,其中散客比例佔60%以上,自由行的迅猛增長,對我市旅游景區經營管理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據調查,《旅游法》實施後,我市各大景區都在提昇旅游服務上下功夫。湯旺河、五營、回龍灣等景區在各主要道路和交叉路口,增設告示牌和指向標志牌,並制作景區交通示意圖,以方便自駕游客。面對『十一』黃金周期間大量的自駕車流、散客流,我市不少景區啟動了應急預案,積極做好停車、游樂、餐飲、交通、安全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