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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區法院全程關愛失足未成年人
2013-11-04 15:42:03 來源:東北網  作者:索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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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4日訊 興安區法院針對未成年人罪犯的特點,在審理案件中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將未成年人預防挽救工作做實、做細、做全,有效地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育人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注重庭前感化。在案件審理前,積極與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學校進行聯系、溝通,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家庭、學校、犯罪具體情況等,為審判工作和幫教工作做准備。找准教育感化點,並制定個性化的挽救方案,滿腔熱情地去關心、教育、感化他們,做他們的知心朋友,從而取得他們的信任。

  二、試行圓桌審判。該院堅持以人為本,在案件審理中試行“圓桌審判”方式,營造和諧的庭審氣氛,幫助未成年被告人消除對審判的畏懼和抵觸心理,在寬松的氛圍中更好地接受法制教育。積極探索適用輕罪檔案封存、“禁止令”等新模式,對犯罪情節輕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抗。

  三、堅持回訪幫教。主動開展對緩刑、刑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訪幫教活動,刑事、少年審判庭認真制作回訪筆錄和回訪臺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促使其改過自新,最大限度防止他們重新犯罪。

  四、加強案外預防。全面落實社會、家庭、學校、法院四位一體幫教體系,加強法制宣傳,通過組織學生旁聽典型案件庭審、送法進學校社區等多種方式,不斷增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使矯治、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紮實效果。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