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7日訊 都說現在考駕照不易,那辛苦考到了就更應該珍惜——從4日起,交警部門針對酒駕、攜帶管制刀具、套牌等違法行為展開為期10天的集中整治夜查。4日、5日兩天查處交通違法600餘件,扣留車輛86臺,查處酒駕27人,收繳管制刀具11把。被查處的交通違法者中,有一人『拿證』剛仨月便因酒駕被一次扣滿12分,根據新交法規定,『拿證』後1年內屬『實習期』,在此期間駕照一次扣滿12分將被吊銷,想要開車只能重新考證。
4日19時30分,在南崗區省政府門前,執勤民警見一白色越野車未懸掛號牌,將其截停檢查,結果從車後備廂內發現一副黑A78P61號牌及兩包數字改號貼。經核查,車牌為該車原始登記號牌,帶有數字5的改號貼已拆封。對此,來自巴彥縣的駕駛人王琪龍表示車是朋友的,自己並不知情。因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王某被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的處罰。交警同時告誡王某:如被發現使用改號貼,將因變造號牌而受到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上限處罰。
5日19時40分,交警顧鄉大隊在道裡區埃德蒙頓路下橋口檢查一臺黑AP0366號車輛時,發現駕駛人包恩傑酒駕特征明顯,經測血液酒精含量高達75毫克/100毫昇。包某自述,今年7月份剛剛考得C1駕駛證。交警表示,『拿證』未滿1年,即處於『實習期』階段。因酒後駕車,包某被扣滿12分,根據新交法規定,『實習期』內被一次扣滿12分,將注銷其駕駛資格。對此,包恩傑表示非常懊悔,當晚自己喝了酒不想開車,但朋友非讓他開車送回家,這下剛考下來的駕照作廢了。
除市區開展集中整治外,周邊縣、市、區各大隊在5日、6日兩天取締各類交通違法595件,滯留違法車輛267臺,行政刑事拘留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