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3日訊 只因看不慣路人說話聲音太大,便上前辱罵、威脅,甚至持刀搶劫。11月12日,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劉磊、王剛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和三年五個月,並分別處以罰金1000元。
2013年6月21日晚,劉磊因和女朋友鬧矛盾心情不佳,朋友王剛便陪同其在愛輝區『天植大酒店』附近閑逛散心。正當二人心事重重時,放學的某中學學生張祥、吳林等人在路上興高采烈地互相打鬧,引起劉磊極度不滿,他拿出隨身攜帶的砍刀,對張祥、吳林等人進行威脅、辱罵、毆打後離開現場。在他們走了20多米後,劉磊回頭看見張祥和吳林也向他們的方向走來便心生歹意,企圖對二人進行搶劫。張祥和吳林被逼之下將隨身攜帶的70元人民幣及100盧布(價值人民幣18.90元)交給了劉磊二人,隨後劉磊和王剛逃離了作案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磊、王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他人合法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劉磊、王剛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和三年五個月,並分別處以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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