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1月18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哈爾濱市清除市區冰雪規定(征求意見稿)》日前在哈市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www.hrblaw.gov.cn)公布。社會各界可以通過網站提出意見或者建議。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
根據《規定(征求意見稿)》,哈市城市建成區清除冰雪實行責任區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殘雪。清除冰雪責任區的責任人可以自行清除冰雪,也可以委托清冰雪專業單位、街道辦事處、地區管理機構或者他人代為清理,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根據《規定(征求意見稿)》,清雪工作應當因地制宜,以機械清除為主,人工清除為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和使用融雪劑。融雪劑由市環衛部門統一采購,統一分發。除定點坡路和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區域外,其他路段不得使用融雪劑。市環衛部門應當購買符合國家標准的融雪劑。
根據《規定(征求意見稿)》,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在降雪結束後七十二小時內清除服務區域內車行道、人行道、居民活動場所的冰雪,降雪量較大的,應當在一周內清除。
根據《規定(征求意見稿)》,環衛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新區管理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地區管理機構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問責:未履行規定的清冰雪職責的;應當采取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清冰雪專業單位而未采取的;違反規定購買和使用融雪劑的。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