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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2013-11-26 15:48:38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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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制度是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人權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事業的迅速發展,為促進司法公正,實現社會平等,推動社會文明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我區鄉鎮(街)(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現狀

  阿城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僅有6人,法律援助隊伍勢單力薄,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2006年,阿城區司法局在對法律援助對象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下發了<<關於成立阿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在全區19鄉鎮(街)(街)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與司法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站長由司法所所長兼任,其他人員為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並動員廣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各村(居)委會調解主任擔任聯絡員。至2006年底,全區19個鄉鎮(街)(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有45名工作人員,信息聯絡員149人,完成了全覆蓋。當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辦理法律援助事務80餘件,至今年全區鄉鎮(街)(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辦理法律援助事務380多件,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服務基層的職能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鄉鎮(街)(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設立,不僅使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拓寬了援助渠道,增強了司法所的職能,而且保護了廣大困難農民、貧弱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與尊嚴,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與人民調解“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網絡有效結合,共同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使我區的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得到了完善。

  二、我區鄉鎮(街)(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我們在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做法上雖然摸索出了一些經驗,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許多人誤認為區法律援助中心級別高,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級別低,大多數困難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需要申請法律援助時,都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或是到民政、殘聯等相關部門,再由這些部門介紹到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量,使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降低。二是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難以適應法律援助的需求。三是經費短缺,業務單一。由於經費短缺,辦案補貼不能發放,工作中會出現援助業務以代書、調解、諮詢為主,盡量避開其他援助事項,形成業務單一,法律援助工作站職能不能很好體現的局面。四是部分鄉鎮(街)領導重視不足。一些鄉鎮(街)黨政領導認為法律援助是區級以上政府的事,對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不關心、不支持,造成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同步,影響了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直接導致基層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維護。

  三、我區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發展的建議和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管理,理順管理體制

  一方面要進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規范工作程序,盡快完善和規范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辦法,明確性質、職責范圍、審查權限等內容,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也要根據本地的實際,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從崗位職責、業務流程、法律文書、質量監督、窗口服務等方面加以規范,確保法律援助工作有序運作;另一方面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與司法所的關系仍不明確,應探索在開展業務和人、財、物管理方面發揮相互依存、優勢互補的作用,以達到共同發展的目的;第三,區法律援助中心應加強對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引導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運作。

  (二)加強業務指導,提高援助質量

  要使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有效的維護,法律援助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質量是關鍵。區法律援助中心應加強對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業務指導,從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請、受理、審查、指派、辦案、歸檔等環節的工作標准和操作規程對其進行指導,使其掌握解答諮詢、辦理案件的方法和技能、有關數據統計的方法。遇有疑難復雜案件時,要組織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進行研究或協作辦案,適時給予指導,保證案件的質量。

  (三)強化監督管理,提高辦案質量

  一是對案件承辦質量的監督。區法律援助中心要建立對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承辦案件的質量監管制度。通過派員參與法庭旁聽、征求受援人或承辦法官的意見、對案卷抽查、評選優質案件、建立質量監督檔案等方法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積極辦案、服務態度好和辦案質量高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給予表彰獎勵。二是對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要建立案件投訴查處和獎懲制度,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對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員假借司法所或基層法律服務所名義辦理有償服務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要進行嚴格的處罰。三是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區法律援助中心要與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股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司法部下發的《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積極調動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者參與援助的積極性,規范他們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具體內容和方式,組織和引導他們開展與其工作領域和業務能力相適應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培養一支高素質的法律援助專職隊伍

  一是要嚴把進人關。要選配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尤其是要選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充實到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通過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專案研討的形式進行系統培訓,逐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三是要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和職業道德教育,使每個工作人員都養成文明規范的工作作風、摒棄散慢的工作風氣,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增強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五)加大宣傳力度,改變群眾認識上的偏差

  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後,受到了人力、物力的限制,以及人民群眾對這項工作的認識不夠的影響,我們雖然進行了各種形式的宣傳,但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職能、設立的目的、優勢等仍不十分了解。因此,應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站職能的宣傳,克服群眾不信任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心理,逐步獲得基層群眾的信任和擁護,讓老百姓感覺到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利民的特點,使法律援助更好的向基層延伸,近距離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切實保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六)積極爭取鄉鎮(街)黨委政府的重視

  鄉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積極主動向鄉鎮(街)黨委政府領導請示匯報,把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質、職能和作用以及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向他們匯報清楚,讓其認識到法律援助是落實執政為民理念,促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以爭取重視和支持,使法律援助工作納入鄉鎮(街)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七)多渠道籌措法律援助資金,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順利開展

  當前,有限法律援助經費已成為制約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瓶頸。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狀況逐年增加撥款,同時,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局要多渠道開展資金籌措,向社會各界籌集法律援助資金,以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開展。要通過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實行激勵機制,吸引更多優秀人纔加入到法律援助隊伍中來,促進法律援助事業蓬勃發展。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