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28日訊 先是老伴病重去世,兒子又突遇車禍去世,哈市68歲老人趙淑芹接連經受了喪夫和喪子之痛後,卻又被兒媳的痛斥逼出家門,只能寄居在外。後來,趙老太得了重病,需要兒媳照顧卻仍被拒之門外,萬般無奈之下她將兒媳告上法庭。在法庭上,當趙老太得知自己可以優先繼承百萬房產的80%份額時,她又心軟了,為了讓沒有收入的兒媳和孫女生活有個依靠,趙老太決定撤訴,並最終給兒媳40餘萬元作為生活補貼。趙老太的行為最終感動了兒媳,她在老人面前跪地痛哭懺悔,表示以後要和老人一同好好生活。
喪子之後又遭兒媳痛斥
婆婆一氣之下搬離家中
趙淑芹家住道外區,在江畔路有一棟80平方米的房子,是2009年和老伴一起買的,老兩口每日江邊散步,生活平靜愜意。2011年,趙淑芹的老伴突發腦溢血搶救無效去世,兒子不放心,便想搬回來與老人一同居住。正巧,兒子再婚後,一直也沒有固定住處,趙淑芹也考慮兒子的處境,決定與兒子一家住一起。說實話,趙淑芹不怎麼喜歡兒媳,她性格急躁,經常在家裡大吵大嚷,做了一輩子教師工作的趙淑芹為了兒子和孫女,一直忍耐著兒媳,兩人經常有小口角,但是畢竟都為了兒子,互相忍讓便算了。
世事難料,2012年夏,45歲的兒子突發車禍身亡,料理過後事,趙淑芹還沈浸在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痛中,但誰曾想到,這時迎接她的竟是兒媳的痛斥。因為當天趙淑芹回家晚了點,在外工作的兒媳回家後沒有飯吃,便很不高興地抱怨,甚至痛斥趙淑芹,老人覺得非常委屈,忍無可忍的她第二天便收拾行李搬了出去,並在老友的幫助下,在外租房住下。
染重病欲回家仍遭拒
無奈將兒媳告上法庭
趙淑芹搬出來後,兒媳對其不聞不問,每個月都有4000多元退休工資的趙淑芹倒也能自給自足。豈料,兒媳因為一次事故,造成左臂殘疾,喪失勞動能力,而孫女纔13歲,且患有先天性心髒病,經常需要治療,母女倆日子過得挺艱難。2013年8月,趙淑芹被檢查出患有嚴重冠心病,需要做手術治療,沒人照顧的她想到了兒媳,她想與孫女住一起,相互間有個照應,誰知,上門的趙淑芹被兒媳看成累贅,拒不接納她。
失望的趙淑芹覺得自己生活沒有希望了,她沒想到兒媳居然能這麼絕情,兒子去世還不滿一年,自己在外租房一年,兒媳對自己沒有半點情份和關心,萬般無奈之下,趙淑芹決定向法院起訴。
在法院趙淑芹了解到,兒媳現在居住的使用面積80平方米的房子,價值近百萬元,房子姓名是老伴的,而且屬於趙淑芹夫婦共有財產,趙淑芹理應擁有50%份額,兒子是在老伴之後去世的,因此,兒子和自己各享有繼承老伴一半房產中的份額,兒子去世後,其名下25%的房產份額,則應該由趙淑芹、兒媳、孫女和兒子前妻的子女一起繼承,分割為4份。經過兩次遺產繼承,趙淑芹最終可享受81.5%的房產份額,而兒媳與孫女一共可繼承12.5%的房產份額,此時的趙淑芹心裡又猶豫了。
婆婆寬宏化解二人矛盾
兒媳懺悔希望好好生活
經道外區法院民二庭副庭長董益峰介紹,趙淑芹知道兒媳沒有穩定收入來源,而且喪失了部分勞動能力,又帶著一個患病的孫女,生活已經很艱難,如果趙淑芹將她們母女真的掃地出門,她們將無家可歸,看在多年生活的情份上,趙淑芹不忍心。董益峰見此情景及時勸解,對老人說,法律規定,對喪失勞動能力的繼承者,應適當考慮增加繼承份額,但具體兒媳母女能繼承多少,還需要雙方協調決定,但需要老人先撤訴,進入調解程序。經過與法官的幾次溝通,趙淑芹老人同意撤銷起訴。並拿出40萬元給兒媳母女作為補貼,讓其另外購買一套新房,作為安居之所,這些錢超出了兒媳法定繼承份額的3倍還多,趙老太則擁有房產,至此雙方和解。
當兒媳得知婆婆給自己40萬元作為補償時,想到曾經對婆婆的種種不孝,她在法官面前痛哭起來,她覺得是自己對不起老人,而趙淑琴能如此替她們母女著想,也是她們萬萬沒想到的。事後,經法官跟蹤回訪了解到,因為趙淑芹的寬宏大量,婆媳關系現在非常好,趙淑芹如願做了手術,媳婦一直都在病床前照顧。董益峰說,感謝老人用愛和胸懷化解了家庭矛盾,案件能有如此結局是最讓人感到欣慰的事。(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