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29日訊 為促進我省紅十字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我省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支持紅十字會依托志願人員建立各類救援隊,推動紅十字關愛進社區、進鄉村,鼓勵各地建立遺體、人體器官捐獻者紀念碑(園)。
『意見』提出,要將紅十字應急救援工作納入各級政府應急預案體系。支持紅十字會依托志願人員建立各類救援隊伍,並強化相關培訓和演練,努力提高民間救援的專業化水平。對依法使用紅十字標志的人員、物資和執行搶險救災、救助任務的交通工具經批准後予以優先通行,並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各級政府要將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逐步構建與政府應急體系聯動的群眾性自救互救安全網絡。
『意見』表明,積極支持和資助紅十字會開展助醫、助學、助困、助殘和助老等人道救助工作,持續推動紅十字關愛進社區、進鄉村。積極支持紅十字會結合實際興辦醫療、康復、養老等與其宗旨相符合的社會公益事業,並按有關規定給予政策優惠和扶持。
加強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和表彰獎勵工作,逐步擴大我省造血乾細胞分庫的有效庫容量,努力提高庫容使用率和移植成功率,同時完善對造血乾細胞捐獻志願者的跟蹤服務制度。
支持紅十字會依法開展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推進全省人體器官捐獻體系建設,加快人體器官捐獻立法進程,健全社會褒獎激勵機制,探索在省級紅十字會設立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為捐受雙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各地應將紅十字志願服務納入當地精神文明建設整體規劃,把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情況納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體系。要廣泛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活動,充分發揮紅十字志願服務在人道傳播、防災避險、應急救護、社區服務、募捐救助、大型活動、無償獻血、造血乾細胞捐獻、人體器官捐獻、艾滋病預防等各項公益活動中的積極作用。
各級紅十字會應將財政撥款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分開管理,接收的社會捐款必須設立獨立賬戶。嚴格專款專用,嚴禁侵佔、私分和挪用。各級紅十字會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做到資金募集、財務管理、招標采購、分配使用等捐贈信息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要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全面、真實、准確地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