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9日訊 今年冰雪季到來後,哈市交警部門300多臺善於抓拍攝錄各類動態交通違法的新式警車已全部上路,進行動態交通違法抓拍,至此,開車不系安全帶、接打手機、抽煙及加塞搶行等各種交通違法在新式警車面前將無所遁形……5日,記者調查發現,為了躲避抓拍,不少車主為愛車貼了反光遮陽膜。交警提醒市民,粘貼反光膜影響駕車安全屬違規,不能上牌或通過年檢。
剛剛貼了車膜的車
5日,記者在南崗區宣化街數家汽配商店走訪發現,不少商家在銷售一種鏡面反光膜,可貼在前風擋玻璃上和側風擋玻璃上,此類反光膜價格在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很受車主們歡迎。商家推薦時大多這樣介紹:“反光膜可以遮擋車外人的視線,還能躲避抓拍設備,這樣即使車內出現未系安全帶或是打電話這類違法行為,也不易被發覺。”
記者在交警部門獲悉,貼鏡面反光遮陽膜,極有可能使得車輛周圍的其他交通參與者眩目,影響交通安全。2012年9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機動車駕駛室必須保證駕駛員的前方視野和側方視野,前風窗玻璃及風窗以外玻璃用於駕駛員視區部位的可見光透射比不允許小於70%。所有車窗玻璃不允許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風窗以外玻璃用於駕駛人視區部位”是指司機用於觀察後視鏡的部位,由於僅靠後視鏡觀察也有“死角”,有時需要透過車窗玻璃纔能看清路況,因此正副駕駛室的整塊車窗玻璃都要有較高的透射率。
新國標實施後,不符合國家標准和規定的違規車輛將不能上牌或通過年檢。表面具有鏡面反光作用的遮陽膜,有可能使旁邊的車輛和行人被晃到視線,影響安全行車。因此,貼有這些反光膜的車輛將不能通過安全檢驗。交警發現車輛有違規貼膜行為,將責令車主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