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佳木斯12月9日訊 記者日前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從明年1月1日起,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調整內容具體為:一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從三級醫院的63%提高到65%、二級醫院的73%提高到75%、一級醫院的83%提高到85%。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從20萬元提高到25萬元。
將慢性活動性病毒性肝炎(統籌支付限額1200元)、慢性腎衰竭非透析治療(統籌支付限額2000元)、帕金森氏病(統籌支付限額1000元)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支付范圍,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將再生障礙性貧血(統籌支付限額5000元)、血友病(統籌支付限額5000元)、重癥肌無力(統籌支付限額3000元)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支付范圍,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0%。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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