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3日訊 網上認識的人,大多不靠譜,“網友”一詞,更是與很多案件聯系到了一起。近日,梅裡斯公安分局華豐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旅店例行檢查時,發現了一名未滿14周歲的女孩,經詢問得知,其被網友強奸。
11月30日,華豐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旅店進行檢查。在一家旅店的房間內,一名十多歲的小女孩坐在床上,神情恍惚,眼中流露著驚恐。在小女孩的身旁,一名女子正反復詢問她,民警便上前了解情況。
經詢問得知,小女孩今年12歲,是一名中學生,身旁的女子是她的母親。女孩的母親稱,女兒中午放學後一直沒回家吃飯,她通過同學得知,女兒被一名陌生男子接走了。她立即在網吧、歌廳、旅店等地尋找,最終,在這家旅店發現了女兒。
女孩的母親向民警反映,她見到女兒時,孩子的頭發凌亂,衣衫不整,問了很久纔吐出實情。女兒說她半年前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網友,兩人聊得很投機,還見過3次面,每次都是一起吃吃飯、上上網。當日中午,她和男網友一起吃飯,還喝了點酒。飯後,網友提出找個地方休息,於是她便跟著他來到了旅店。進了旅店房間,網友強行和她發生了關系,之後離開了旅店。她現在只能提供出男子的電話號碼和QQ號。
由於女孩未滿14周歲,且不是自願與陌生男子發生性行為,該男子已經構成強奸罪。民警將掌握的手機號和QQ號進行比對,經過女孩辨認,最後鎖定了龍江縣名叫孫明(化名)的男子。
次日,華豐派出所所長朱明與3名民警奔赴龍江縣,對孫明實施抓捕。抵達目的地後,民警只能根據戶籍登記的信息,來到龍江縣哈拉海鄉進行走訪。經過3天努力,終於將躲在奶奶家的孫明抓捕歸案。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孫明對其強奸未成年網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