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王先生提供的交通違法記錄。
東北網12月16日訊 從10月中旬至今,王先生的車在霽虹街同一路段連著出現8次交通違法記錄,每個記錄罰款百元扣三分,他對此很困惑:“當時都是按照交警指揮走的,怎麼會連著接到這麼多罰單?”
據王先生介紹,因為家住道裡區,工作單位在南崗區,霽虹街成了每天必經路段。他每天7時許行經該路段,也經常會碰到道路擁堵情況。10月份,交警開始在車流中疏導交通,將車流導入應急車道以緩解交通堵塞。王先生按照交警指揮,將車並入應急車道,原本以為交警指揮下不會出現差錯,可事後查詢他卻發現8次交通違法記錄,都是在這一路段出現的。
通過網上交通違法查詢,記者看到,王先生的交通違法記錄最早發生在10月16日,此後每隔幾天就會產生類似的記錄,時間幾乎都發生在7時15分左右,違法地點為霽虹街全路段,違法內容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違法8次,每次罰款100元扣3分。
“我都是聽從交警指揮纔並道的,怎麼能算是交通違法呢?照這樣處罰,一下扣24分真吃不消。”對此王先生很不解。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車主劉女士也在該路段有交通違法記錄,因為她發現問題比較早所以只被罰了兩次。隨後她選擇按交通標線行駛,不按照交警指揮進入應急車道,以免再遇到同樣的問題。雖然避免了被抓拍,但劉女士也很困惑,“不按交警現場指揮通行是不是也是違法,遇到交警指揮與地上標線相衝突時,我到底該怎麼辦?”
就此,記者聯系了交通違法記錄采集單位道裡交警大隊。一位王警官告訴記者,通過查詢車號調取電子監控抓拍圖片顯示,王先生交通違法記錄發生地是在應急車道前的實線處,屬於壓線且逆行違法,所以被電子眼抓拍。王警官說,一般情況下如果同一地點多次發生交通違法,交警部門是會通知提醒車主的,現場抓拍圖片無法反映出王先生交通違法是按照交警指揮造成,考慮到王先生多次交通違法扣分較多,車主可以到交警部門進行協調。
就一些車主提出的地上標線與交警指揮衝突時如何處理一事,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答復,交警現場指揮優先於信號燈和標志標線管控,為避免出現可能的誤拍,交警部門將在交警指揮疏導交通時不啟動臨時抓拍系統,以防交通違法處罰與交警指揮衝突;交警需要現場指揮時將事先與指揮中心溝通,臨時關閉抓拍系統,以免電子眼誤拍。如果車主遇到錯誤抓拍的情況,可提供相關證據到采集機構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