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17日訊 16日,記者從哈市防煙辦了解到,自去年5月以來,共7輪檢查公共場所6996家,對違反《條例》的公共場所和個人罰款5.66萬元。目前,哈市政府辦公大樓、市直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中小學幼兒園、火車站、客運站和公交車基本實現室內無煙場所要求。明年,哈市將建立防煙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將防煙工作逐步納入政府單位目標考核管理和精神文明單位評比指標之中。自《條例》實施以來,哈市公共場所設立防煙制度家數,由40.4%上昇到65.0%;張貼禁煙標識的家數,由66.3%上昇到90.0%;張貼投訴舉報電話的家數,由51.2%上昇到70.0%;設置室內吸煙器具的家數,由每百家178個下降到45個;現場發現吸煙人數由每百家88人降到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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