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8日訊 買菜時發生爭執,攤主趙某打傷張某眼眶,近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8月15日,市民張某在南崗附近的某夜市買菜。『柿子1元1斤!』張某聽見有攤主的叫賣聲,見柿子很新鮮,便問攤主少買點行不。誰知攤主嫌他買得少,拒絕賣給他。張某本已經轉身離開,卻隱約聽見攤主和妻子嘀咕什麼,便回頭說:『你不賣就不賣,別罵人。』兩人言語衝突後廝打在一起。攤主揮拳朝張某的鼻子和左額就是幾拳,張某隨後報了警。後經鑒定,張某左眼眶構成輕傷。
責任編輯:張廣義
東北網12月18日訊 買菜時發生爭執,攤主趙某打傷張某眼眶,近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8月15日,市民張某在南崗附近的某夜市買菜。『柿子1元1斤!』張某聽見有攤主的叫賣聲,見柿子很新鮮,便問攤主少買點行不。誰知攤主嫌他買得少,拒絕賣給他。張某本已經轉身離開,卻隱約聽見攤主和妻子嘀咕什麼,便回頭說:『你不賣就不賣,別罵人。』兩人言語衝突後廝打在一起。攤主揮拳朝張某的鼻子和左額就是幾拳,張某隨後報了警。後經鑒定,張某左眼眶構成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