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8日訊 明確170項“批、管、查”“權力清單”,將13個內設機構整合為7個新的處室,今年7月以來,市物價局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體制和機制上分析研究並實施整改,收到顯著效果。昨天,市政府召開市物價局創新體制機制經驗報告會,向全市各委辦局推廣該局“優化體制、創新機制,落實整改、轉變作風”的經驗。
明確170項“權力清單”
針對自身職能配置不科學,影響工作效能和質量的問題,市物價局首先明確“應該乾什麼”:通過查閱法律法規、研究上級文件,理清了8個方面382項具體工作任務。同時結合自身特點將這些職能分析歸納為價費標准審批、價費政策調定、價費行為監管、社會公共服務、基礎條件保障5大類。在此基礎上,編制了涉及“批什麼、管什麼、查什麼”的170項“權力清單”和《局機關處室職能及具體任務分解細目》,將每個人應該乾什麼,哪些是自己該管、該批、該查的,分解得清清楚楚。
13個內設機構整合成7個
為解決機構設置不合理,處室承載力、執行力存在的“硬傷”問題,市物價局通過統籌設計、合並重組、優化結構,把包括6個“自設處室”在內的13個內設機構整合為7個新的處室。有效解決了“體制亂”、“小而散”帶來的各種問題。
“手冊+網格”完善管理機制
為優化審批環境、促進執法規范化,市物價局編印了《行政審批手冊》,將梳理出的所有審批要素都用《手冊》的形式固化下來,與審批相關的所有工作人員對“該不該辦,該怎麼辦,該辦出什麼結果,該什麼時候辦結”都能心中有數,監督有據。他們還通過實行“網格化”管理,形成責任倒逼機制
促使整個隊伍走出“重罰、輕管、少服務”的監管誤區。通過內部調劑,執法人員增加到33名,形成27個管理網格,覆蓋6個主城區的463個零售商家。
會議要求,全市各部門要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認真梳理本部門各項職能。要在清晰確定各部門的內設機構基礎上,進行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優化審批流程,改進審批服務。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聶雲凌主持會議並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