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9日訊 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報酬,省人社廳聯合公安廳、交通廳等八部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檢查活動將持續至2014年1月20日。
專項檢查的重點是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礦山、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主要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通過專項檢查,依法規范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及時查處,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群體性事件得到妥善處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移交司法處理。
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社部門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因工程總承包企業或者建設單位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按有關要求,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或者建設單位承擔清償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責任。對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盡快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