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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年底『大赦』違章 只罰款不扣分
2013-12-21 13:23:28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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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1日訊 據經濟之聲報道,最近幾天,微信上傳出哈爾濱交警年底前“只罰款不扣分”的說法。對此,記者昨天致電哈爾濱公安交警支隊,值班交警表示,年底前這幾天,確有“只罰款不扣分”的做法。

  錄音:是,這幾天是說不用扣分了,(所以)抓緊交了。(時間)也就最多到月底。反正說是我們現在接到的通知是這樣,我們接到的也是口頭通知。應該是有限制,滿12分那種嚴重的違章,肯定是不行。

  “只罰款不扣分”的消息一傳開,不少哈爾濱的私家車主已經開始趕著處理罰單。一位姓宋的哈爾濱私家車主告訴記者,從朋友聚會得知了這個消息之後,昨天就趕忙來到大隊處理罰單。

  錄音:我昨天有三項違章,有一項是罰款50不扣分,那兩項是罰款100扣三分,我的駕駛證是C證,所以我拿這個去交的時候,交警部門的那個警官告訴我說,你這個是小證,只交罰款。只開了250的罰款,不扣分。不做扣分處理。

  宋先生還說,由於“不扣分”的“利好”政策,前來趕著處理罰單的車主也比往常多了不少。

  錄音:以前去交(罰款)的話,正常來講,一般的話,排隊一二十人左右,昨天好像是大約是能超過40到50人的樣子。

  按照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對此中消協律師團胡剛律師表示,照此規定,哈爾濱交警“只罰錢不扣分”做法,顯然違法。

  錄音:基於我們國家是一個法制統一的國家,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地方的交通安全主管部門一般是無權違反公安部的部門規章,將記分和處罰分開執行,或只執行一部分,這涉嫌違法行為。

  隨著今年初,“新交規”施行,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更為嚴格。執行“最嚴交規”,駕照上的12分也變得更加珍貴。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有哈爾濱的司機表示,對於只罰款不扣分的規定的最大好處是可以杜絕買賣“罰分”。對此,胡剛指出,這樣的觀點存在嚴重問題。

  錄音:我們不能用一種違法的行為去杜絕另一種違法行為,這種雙重的違法效果只是對我們法律制度更嚴重的破壞。

  記者昨晚多次聯系哈爾濱市交警支隊宣傳科,對方表示需要進一步核實,等領導審核後再統一對外發布相關信息。

  錄音:我把這事兒跟領導匯報了,領導也不太清楚這件事,正在核實呢,等我電話好不好,行不行,有消息我第一時間和你聯系。

  不過,截至記者今早發稿時,哈爾濱市交警支隊方面還沒有對此事進行正面回應。

  “只罰款不扣分”聽來新鮮,其實並不是哈爾濱警方首創。近年來,合肥、杭州、紹興、福建全省、蕭山等地的駕駛員都曾享受過當地警方“大赦違章”的恩澤。

  而在“大赦”柔性執法的表象下,其實是“罰款經濟”的悄然回潮。“只罰款不扣分”中不扣分是誘餌,目的是調動駕駛員繳納罰款的積極性,其落腳點最終還是罰款創收。倘若罰款收入與部門利益存在掛鉤現象,那麼,為了部門利益而無視公共利益、法律尊嚴的執法手段也就不可避免。因此,也只有加強監管,控制罰款收入的用途和流向,消解了內在利益驅動,纔能從根本上鏟除“罰款經濟”的現實土壤。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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