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8日訊 佳木斯市杏林湖公園內合唱隊音響聲過大一事一經見報,立即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針對合唱隊使用高音喇叭在公園唱歌行為,市民各持不同的看法。
提起杏林湖公園內的合唱隊音響過大擾民一事,市民徐先生抱怨不已:“據我知道在公共場合是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宣傳和唱歌的,各地現在多了很多老年人自發的文娛活動,如組織合唱團等,但人家都是不會露天使用高音喇叭的。我覺得大家都應該尊重起碼的社會公德,不應該用高音喇叭演唱。這附近是學校、醫院、居民樓,我估計方圓500米內都要受到他們的噪音乾擾,他們用的音箱功率實在是太大了,而且完全露天播放,我在杏林河對面住每天都無法正常的休息。”
周女士在電話裡向記者反映,她家的孩子在一中上學,每天從中午開始,這些合唱隊的人就開始放音箱、唱歌,使孩子的休息和學習都受到了極大影響。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游園的市民,他們對合唱團使用音箱練歌的行為都很反感,張女士對記者說:“這些人在這裡唱歌都好幾年了,他們在公園唱歌自娛自樂本無可厚非,但不應該使用高分貝的音箱伴奏,我家住在對面的高層,每天想睡覺都不得消停。”
支持公園內唱歌的市民普遍認為,每個人都有唱歌的自由,不應該用限制一部人權利的方式滿足另一部分人,應該讓老年人老有所樂,這也是豐富了我市群眾業餘生活的一項內容。持反對意見的市民認為,自娛自樂的前提是不應影響他人,公園內活動更應遵守公共道德。但多數市民認為,唱歌時可以清唱,不用音箱設備或限制唱歌區域,不要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學習。
2日,杏林湖公園楊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她對園內合唱隊使用音箱唱歌一事深表無奈,當天下午,公園工作人員還去過現場要求合唱隊拆除音箱,但沒有任何效果,“他們都是老年人,我們也不能強制去拆除。”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使用音箱的電線是市路燈管理所給接的,便撥打電話了解情況,對方告訴記者,公園內的電源是為健身舞步准備的,但這些老年人唱歌也是群眾娛樂活動,他們也不好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