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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推行領導接待日制度 妥善處理群眾來訪工作
2014-07-15 10:25:16 來源:牡丹江日報 作者:許玲玲 張明宇
東北網7月15日訊 日前,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切實做到司法為公、執法為民,牡丹江市司法局確立了局領導接待日制度,通過創新行之有效的載體,以實實在在的行動、作風、效果取信群眾。
據介紹,牡丹江市司法局機關領導接待日時間為工作日,接待地點在市司法局一樓法律服務大廳,接待形式為輪流接待,采取黨委成員兩人一組形式,原定當日接待領導因故不能在預定時間接待的,由同組另一領導替崗。接待事項包括,法律諮詢解答、人民調解組織調處解決的民間糾紛、公證事項、司法鑒定事項、法律援助事項、刑釋解教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防控管理有關事項、法律服務活動中的投訴舉報和情況反映等。
同時,為使領導接待日活動落到實處,牡丹江市司法局確立了接待原則,負責接待的領導要堅守崗位,對群眾反應的問題認真登記,以便及時處理;依據政策、法律規定,認真解答群眾提出的各項問題,牢固樹立公僕形象,實實在在為群眾辦事;在接待中,能夠當場答復解決的一般問題,接待領導要直接答復或責成有關部門當即解決,對當時不能解決的較復雜或需調查核實的問題,接待領導要說明原因並將反映的問題記錄在案,必要時會議討論解決。
此外,對於接待日反映的問題,接待領導直接負責協調有關科室研究處理,並責成具體承辦人員將辦理情況和結果及時反饋給群眾。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堅持急事急辦,督察催辦,集體決策,責任追究等原則,妥善處理好群眾來訪工作。
責任編輯: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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