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22日訊 近日,我省下發關於做好單獨兩孩再生育審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單獨兩孩的認定辦法,並要求申請再生育夫妻的父母如無法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或社區無法出具證明的,可向轄區受理部門提交一份申請表以代替社區證明。
單獨兩孩認定應具備兩條件
通知中說明,申請再生育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生育第二個子女應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申請再生育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二)申請再生育夫妻現有一個子女。指夫妻雙方生育、送養和收養子女的存活數只有一個。以下兩種情況也可認定為獨生子女,一是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該子女以及該夫妻依法從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或兒童。
申請再生育夫妻應填寫《再生育審批表》
通知要求,申請再生育夫妻應當填寫《再生育審批表》,按照《黑龍江省再生育審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提供申請再生育夫妻本人及子女的相關信息和材料。《再生育審批表》中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已經證明情況,且有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的,無需另行出具基本情況證明。申請再生育夫妻需提交戶籍所在村委會(社區)或單位出具其本人為獨生子女的證明和單獨一方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需提交單獨一方父母婚育情況申報表
記者了解到,由於年代久遠,許多人的《獨生子女光榮證》都遇到丟失或字跡不清的情況,補辦時又涉及原始資料無法查找,這部分證明比較困難。對此,通知中要求,申請再生育夫妻的父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無法查找相關檔案及資料),且申請再生育夫妻所在單位或村委會(社區)無法出具證明的,申請再生育夫妻需提交《申請再生育夫妻單獨一方父母婚育情況申報表》及其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再生育夫妻的父母因多地、多次或長期流動、父母亡故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申請再生育夫妻單獨一方父母婚育情況申報表》及其相關材料的,可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計生委關於方便群眾辦證八項便民措施的通知》進行個人信息申報承諾。
通知中還規定,申請再生育夫妻已經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再生育申請之日起無效,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收回,辦理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