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7月23日訊 今年5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依龍鎮初曉村一名精神病患者突然發病毆打家人,接到報案前來出警的一名輔警在處置過程中不幸被精神病患刀刺身亡,一臺警車也被縱火燒毀。此時,我國規范精神障礙患者治療、保障精神障礙患者權益和促進精神障礙者康復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已正式實施整整一年。面對全國各地精神病患者傷人殺人事件仍屢屢發生,人們不禁要問:到底誰該為這些不幸“埋單”?又是什麼原因阻礙了對精神障礙患者的有效治療和管理?為此,記者前往省內部分地市,走近精神疾患的家庭和精神科醫務工作者,在他們的經歷和敘述中尋找問題的答案。
沈重的負擔
我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貧困率約佔50%,貧困家庭負擔不起患者長期醫療費用
五大連池市朝陽鄉朝陽村共有270戶人家,因為過去喝的淺層水水質問題,村裡45歲以上的人不少都患有大骨節病,今年59歲的張朋嶺也是其中之一。正午,透過張朋嶺家破舊泥草房上已經傾斜的窗子,記者看到背已成彎弓形的張朋嶺正幫著蓬頭垢面的妻子和面。已經17歲的兒子蹲在地上擺弄著剛出生的小貓,不時冒出幾句話,發音卻是含混不清。看到記者進門,張朋嶺的兒子慌忙跑出門口,躲在門框後不時偷偷向屋內張望。
指著院外早已空蕩蕩的羊圈,張朋嶺嘆著氣說,要不是自己也得了病,實在乾不了活,日子也不會過成這樣。東北漢子的朴實讓他把所有的錯都歸於自己。全然不提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和癲癇的兒子給這個家帶來了怎樣的負擔。
“兒子什麼時候發病的?”
“學前班,一天突然抽過去了,老師嚇壞了,到醫院一檢查發現腦袋裡有鈣化點。醫生說是癲癇。”
“現在兒子病怎麼樣了?”
“去不少地方看過,都說去不了根兒。之前在北京郵了一種藥,吃上就見好,不吃就抽。可那藥一個月3000多元,我供不起,挺對不起孩子。”
三年前,村裡給全家人辦了低保,雖然補助標准漲了兩次,全家一年低保金也纔1萬多元,勉強維持溫飽。
據調查,精神疾病在我國疾病總負擔中排名居首位,約佔疾病總負擔的20%,全國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約1600萬人。其中我省約有38萬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出院後1年不用藥復發率達85%,而我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貧困率約佔50%。
作為收費相對低廉的精神專科醫院,省第三醫院住院病人平均每月的費用在4000元左右,收費最低的長年在院的病人費用也要25000元。如果是在省內其他地市醫院或是一些綜合性醫院,費用要遠超於此。“精神疾病不是打個針開個刀就能好,都需要常年治療。雖然現在新農合的覆蓋率已基本達到100%,但住院報銷比例是50%,自費的部分不少家庭還是負擔不起。”朝陽鄉黨委書記李乃勛告訴記者,因為精神病人帶來的負擔太沈重,不治療但還能一直管著病人的人家已屬不易,還有一些人家實在不堪重負,就放任病患離家出走,流浪社會,成為公共安全的不穩定因素。
缺失的“緩衝帶”
沒有完善的社區康復體系,患者在院外得不到有效管理
記者了解到,精神障礙是各種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思維等精神活動的紊亂或者異常,導致患者心理痛苦或者社會適應等功能的損害。現行的國際疾病診斷將精神障礙分為十大類,近400種。病因往往不明,治療主要是做對癥的控制。“並不是所有的精神疾病都那麼可怕,目前我國認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有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和嚴重精神發育遲滯等6種。即便是重性精神疾病,規范化治療也分為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三個階段。急性期主要在醫院治療,鞏固期可以在康復機構,維持期則大多可回到社區。但是目前,由於在醫院和家庭之間缺少康復機構這樣一個過渡的‘緩衝帶’,造成不少本該出院的患者卻始終滯留在醫院裡。”省第三醫院精神科治療區主任陶佔岐說。
省第三醫院精神科目前有床位500張,但病人排隊等床入院的情況還經常發生。該院精神科療養七病區的錢護士長介紹說,病情已經相對穩定的患者會從治療區轉到療養區,她所在的療養七區正常應有48個床位,現在卻住了55人。“最長的患者已經在這住10多年了,其實她病情已經很穩定,可以回家,可因為以前的狂躁表現讓家人心有餘悸,她本人也願意留在這裡,就住了這麼多年。”
記者了解到,只進不出是不少精神專科醫院面臨的共同問題。患者出不了院,回不了家。除了少部分是確實沒有家屬外,家屬和患者本人擔心病情反復是最主要的原因。精神障礙患者的心理極度痛苦,卻難以言表,缺乏專業知識的家人很多時候只能乾著急。還有更多的家屬擔心患者回家後會再“犯病”,而患者本人則不知該如何找回脫節已久的正常生活、面對曾被折磨和傷害的親人,索性留在醫院裡。如果能夠建立完善的社區康復體系,就讓患者在院外得到有效管理,並通過康復訓練逐步恢復生活技能、社會技能,並讓家屬切實看到病情的好轉和穩定,打消疑慮。這樣的“緩衝帶”,亟待建立。
艱難的回歸
精神障礙患者回歸家庭不易,社會接受更難
剛剛24歲的肇東尚家鎮人劉明(化名)三年前離家打工時還是個很正常的孩子,雖然性格有些內向,但乾活勤快,肯吃苦。去年4月,劉明突然回到了村裡。每次父母問他原因他都或是默不作聲,或是大吼父母不要亂問。這讓父母特別詫異。“我家孩子一直很孝順,從來沒跟我們頂過嘴,更沒有每天呆在自己屋不出來。”劉明的母親說,半個月後,母親做飯時忍不住再問他出了什麼事時,他居然突然從屋裡衝了出來,不由分說奪過母親手裡的鍋鏟就是一陣亂打,隨後就衝出家門。直到這時,老人纔意識到孩子出了問題,鄉親們幫著老兩口把孩子綁到醫院。
經過醫生診查,劉明因在外打工受到排擠,長期壓抑患上了精神疾病。因為是初次發病,病情不重,住院治療後很快好轉。今年春節後,病情穩定的劉明經過父母同意再次和同鄉一起到綏化打工,可沒想到兩個月後因為同鄉不小心說出了他曾患精神疾病,被老板無故開除。受了刺激的劉明再次發病,且更加嚴重。這次劉明出院後,父母再也不敢掉以輕心,每天都帶著他下地乾活,說話也是小心翼翼。“我們在時能照顧他,可我們沒了怎麼辦?這孩子還沒成家呢,得了這病,誰肯跟他?老了誰來照顧?”說到劉明的未來,他的母親紅了眼圈。
對精神障礙患者而言,回歸家庭不易,讓社會接受更難。“想上學,要出示醫生開的可以繼續上學的證明。想求職,卻往往受到歧視。想結婚,則更是難上加難,甚至有一些地方法院對涉及精神障礙患者的案件,視其為《婚姻法》認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判其婚姻無效。這對已經康復的精神障礙患者來說,極其不公平。”黑龍江省神經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長表示,雖然《精神衛生法》明確保護患者的人格尊嚴和受教育、勞動、醫療以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等合法權益,然而想消除社會的歧視和人們的偏見,卻並非法律出臺就能解決。建立起健全的精神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康復系統,不僅需要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從經費、場地、設備等方面加強投入,需要衛生計生、民政、殘聯等部門和機構之間密切配合與協調,更要有公衛醫師、社區護士、專業社工師、康復治療師等不同專業人力資源的補充以及服務團隊配合。